前兩天在台南
晚上11點多在槽化線迴轉
後來有個婦人撞到我的前車門
隔天心裡不安去了警局備案
也交了行車記錄器
事後沒有報警。然後我還拿300給他
然後他打電話要跟我多拿2000醫藥費
請問我要理他嗎?
小小輝zzzzz wrote:
前兩天在台南晚上11...(恕刪)
釋字777
廢除肇事逃逸
你只要跟刑事局約好釣婦人出來
告搶劫,恐嚇取財
(有意識的是搶)
詳細刑事局會說
是刑事局,不是警察局
因為刑事警察才有喬裝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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