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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報案

前兩天在台南

晚上11點多在槽化線迴轉
後來有個婦人撞到我的前車門
隔天心裡不安去了警局備案
也交了行車記錄器

事後沒有報警。然後我還拿300給他

然後他打電話要跟我多拿2000醫藥費

請問我要理他嗎?
2019-06-10 13: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事後報案
小小輝zzzzz wrote:
然後我還拿300給他


有證據嗎? 當下給他嗎?

行走的荷爾蒙 wrote:


有證據嗎? 當下...(恕刪)

有行車記錄器是我的
行車記錄器有拿錢給他的畫面
小小輝zzzzz wrote:
前兩天在台南晚上11...(恕刪)

釋字777
廢除肇事逃逸

你只要跟刑事局約好釣婦人出來
告搶劫,恐嚇取財
(有意識的是搶)
詳細刑事局會說

是刑事局,不是警察局
因為刑事警察才有喬裝任務
重點是你有沒有違規?如果確定你有肇責,那我是建議就當花錢消災吧

這類例子我看多也接觸多了,要2000其實是在合理範圍內,不像是要敲一筆

我看過遇過的,少說都5000起跳,幾個月前遇到一個也是被撞,然後還要賠對方8000


所以說,如果已經報警,確定自己有違規,我會建議雙方去調解委員會,大家和解書簽一簽,2000醫藥費就給對方吧

不然對方要是用過失傷害來以刑逼民,你還是得付錢


若要和解,建議越快越好,因為你不知道對方身旁的人會不會又出什麼主意要更多


以上為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小小輝zzzzz wrote:
有行車記錄器是我的...(恕刪)


有通聯 有交流也只是沒肇事逃逸的問題,

沒有和解書, 都還是可以做民事求償...

小小輝zzzzz wrote:
前兩天在台南晚上11...(恕刪)


樓主如果有理還擔心到用新帳號PO文,是怕對方是黑道背景還是別有內情?

leimi wrote:
樓主如果有理還擔心...(恕刪)


還把相同的文在多個子版重複發...
若是我的作法
我會付2000元
和解書寫一寫 結束這件事

想必對方有受小傷 你才付300
或許大家認為有健保 300夠付掛號費
但就因為你槽化線迴轉 他受疼痛他活該嗎
2000付他疼痛費剛好而已


開車習慣單手控方向盤,我好強喔~被自己帥到~
路跑一哥 wrote:
重點是你有沒有違規?...(恕刪)

我知道囉。 謝謝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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