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是這樣的,路邊有一台汽車(簡稱A車),買完檳榔直接未打方向燈,切入車道中,導致我朋友反應不及,(機車)煞車打滑了,被後方的汽車(簡稱B車)壓過去,造成門牙假牙斷裂、肋骨斷4根,多處擦傷。
因為與A車完全沒有碰撞痕跡,所以當下A車是直接行駛離開的,而且警察說這跟A車完全沒關係。
B車壓過造成的傷害,是成立的,但事後雙方的保險公司,A車保險說:肇責是A3成B7成;B車保險則說是5:5,因為兩個互相踢皮球,刑事傷害的部份又快6個月,這樣我提告傷害的話,AB車都可以告嗎?
我因為休養快半年,原本月薪是4萬多,加上做假牙,求償是30萬,請問這金額到法院的話,是合理的金額嗎?
只想趕快解決,並沒有刻意提高金額求償,但雙方一直再踢皮球,只能走法院一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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