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反應給市長信箱 教育局居然把調查及處理的事又交給事發的學校
怎麽讓人有做賊的喊捉賊 而且一定捉不到賊的感覺
而且看了市長信箱教育局的回覆 覺得很奇怪
教育局一直在回覆「教師疑似不當管教」
但家長的問題是學校失職, 校長失職, 主任失職, 老師失職 教育局的處理方式是??????????? 讓失職的學校 失職的校長
失職的主任 失職的老師 自己調查自己??????
教育局已責請學校依權責進行調查、檢討並改進 屆時調查結果將送交教師成績考核機制處理。
教育局是主管機關 讓失職的學校依權責進行調查、檢討並改進 那請問教育局的功能是什麼????????
就算教育局已責請學校依權責進行調查、檢討並改進,屆時調查結果將送交教師成績考核機制處理 那請問調查結果是什麼?????? 教育局知道調查結果嗎????還是教育局其實並沒有興趣知道調查結果 但這調查應該是教育局的責任 怎又會讓備受家長執疑的學校去調查?????檢討並改進的方式是什麼?誰要誰檢討並改進???教育局要學校檢討並改進 但讓學校去自己調查自己??? 屆時調查結果將送交教師成績考核機制處理。 誰知道處理方式是什麼?又要如何處理?
請各位先進集思廣義 幫幫忙看能夠如何協助
01的傳統 沒圖沒真相 圖來了 請大家給建議 謝謝
老師霸凌學生有理?
面對校園暴力及校園安全校方管理形同虛設校方失職 上級主管機關 管理失靈 枉顧學生權利
1/10 市府信箱案號:AEM-20
1/18 市府信箱案號:ATB-20
1/26 市府信箱案號:A-EM-20
但直到現在校方無任何書面回覆有關為何把小孩強制扣留在教室走廊以致無法回去上課長達45分鐘,及小孩沒出現在課堂上該堂歷史老師為何可以無需通報學校,該校的教育人員也可以不用處理也不用通報行政主管機關。高雄美術館某國中為開放式校園,沒有門禁,閒雜人等進出容易,對於校園安全實為一大隱憂。我也多次寫信給市府信箱反應申訴校園霸凌及校方失職
依教育基本法: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學生在校期間本該回教室上課,卻被非該節授課的表藝老師強制單獨扣留在表藝教室和表藝教室走廊霸凌,且原本該在表藝教室授課的老師卻在表藝教室走廊霸凌我家孩子, 同時還讓一個原本要上表藝課的班級約30多位學生在表藝教室裡等她在走廊「忙完」回來上課; 小孩沒辦法回到教室上歷史課, 該堂歷史老師沒通報沒找小孩,學校也未曾尋找小孩。 學校失職, 校長失職, 主任失職, 老師失職, 枉顧三十多個小孩的學習權, 受教權, 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同時還浪費教育資源,浪費公帑,事發後校方仍讓失職老師繼續在該校上課。
以下是教育局回覆
有關您反映高雄美術館某國中表藝教師疑似不當管教乙案,經交由本局處理,辦理情形向您說明如下:
一、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教師若有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另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或規定,應按情節輕重,予以申誡、記過、記............
還請各位先進 指點迷津 為何 校方管理機制失靈 教育人員失職 而教育局隻字未提 而把調查責任又丟還給學校 顯然是做賊的喊捉賊 而恰巧在教育人員限制我家小孩行動自由長達30分鐘的走廊上有監視器 我們報案後 有請教育局督學 協助保全監視器畫面 也協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 剛開始校方同意交出畫面 隔天說問過法律顧問 要派出所出公文才願意配合交出監視器畫面 目前監視器畫面在派出所 也作完筆錄 並提出刑事告訴 但直到目前為止校方無書面回覆 而教育局也使出拖延戰術 想請教各位先進我還能找誰申訴?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