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東京世田谷區壽司店老闆豐橋正在店面二樓午睡,大約過了下午一點,豐橋被一陣濃煙嗆醒。
濃煙由壁櫥傳來,豐橋警覺到家中可能著火。他急忙穿好衣服,把值錢的東西收到紙袋後,拎著紙袋急忙奔出。
火很快被趕來的消防隊員澆熄。警察局與消防署聯合調查的結果,發現起火點應該是壽司店一樓西側的牆壁附近,兩張桌子之間。
西側牆壁被燒得牆面剝離,呈現火焚的扇形焦痕,足見火勢由此蔓延,應無疑問。
但問題來了:起火點既無煤氣等火源、連香煙的痕跡都找不到。一樓店面後門沒上鎖,外頭的人進店裏相當容易,則這次的火災,極可能是人為縱火。消防署與警察局在這一點上達成一致的看法。
那麼,誰縱的火?
豐橋的壽司店經營狀況不佳,三月做完「結束營業促銷活動」之後,月底便要關門。之前,他向數家錢莊借了個人信貸。這次火災,領了一筆不小的保險理賠金,剛好用這筆錢把信貸還完。種種跡象加起來,警察把偵察方向對準了豐橋。
即便如此,缺乏決定性證據,無法將豐橋入罪。十月,當地警察局再加上警視廳搜查一課,成立了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最大的任務、也是唯一的任務:從豐橋口中逼出「真相」,寫下犯罪自白。
十一月,專案小組採取了行動。
十一月廿二日清晨,已經搬到東京中野區的豐橋家門口,突然出現一台車子,豐橋被幾名辦案人員請上了車,帶到了警視廳;豐橋太太也被另一批人帶走,留置在地方警察局接受調查。
警視廳辦案人員對豐橋做了測謊,測謊器的操作技官告知豐橋「測謊結果」:約有兩、三個地方有「說謊反應」。
「哪有可能!告訴我,哪些地方說謊?」豐橋無法置信,強力爭辯。技官似笑非笑,推說「無法透露」。此後豐橋的待遇逐步「升級」,戒護層層加重,最後被帶到一間密不透風的屋子。十五分鐘後,屋子出現了一名警官。
「我是搜查一課的中村!」這是中村警官初見面的招呼,語帶威嚇:「情況證據對你不利。你就算不是主犯,我看,你也多少知道怎麼回事....。」
中村接著說:「你這小子沒通報119,對吧?故意不報...呵呵。你放的火,要是沒燒個徹底,就達不到目的,所以不通報,我沒猜錯吧?起碼的救火都不做,喊也不喊,悶聲不吭看著它燒。」
中村冷笑了一下,繼續說:「還那麼剛好,把貴重物品都帶上了,逃出火場。你...練習過的,對吧?」
豐橋被警方連日偵訊,豐橋太太同樣被天天帶到警局「協助調查」。豐橋擔心太太的身體,豐橋太太的高血壓有惡化的趨勢。豐橋問辦案人員自己太太要連著去警局多少天。
「十天跑不掉。你不認罪,你太太就不好過,說不定就會被我們正式逮捕。你太太呀...就像是淹在海裡,你救不了她。你認罪了,我們警察就放過她。怎麼樣,你是不是要見死不救?」中村道。
十一月廿三日,豐橋認罪,承諾要寫「犯罪自白」。
豐橋認罪之後,中村變得態度和藹起來。除了答應釋放豐橋太太,還好心遞上香煙給豐橋,甚至幫他點上了火。
只是,火到底是怎麼燒起來的?豐橋不知道。連「從哪裏燒起來的」這樣的問題都答不出,只能發愣。
「你的壽司店,隔壁不是寵物店嗎?火災那天,寵物店正好沒營業,門是關上的...。」另一位同在偵查室的巡查部長,給了豐橋這麼個「提示」。
對了,寵物店一樓的門既然是關上的,那我就說自己是在寵物店二樓點的火。畢竟自己燒自己的家,聽來奇怪。就這樣,豐橋自白書的第一段,就是從「在寵物店二樓放火」寫起。
中村要求他從頭到尾寫清楚。豐橋於是將過程寫得更加煞有介事:「我在二樓睡覺,睡到一半,想上廁所,於是邊抽煙邊往廁所走,看到寵物店二樓的門是開著的...。」
這段寫得半真半假。火災那天,豐橋確實在睡覺時去了一趟廁所,但寵物店二樓的門究竟是開著還是關著,豐橋根本不記得。
「好了,你進了人家寵物店,聞到甚麼?」中村追問道。
「有小狗小貓的尿味。」豐橋答道。
「再想想!還有沒有別的味道?」
豐橋想起來了,那天走廊確實傳來陣陣汽油味。
「有汽油味道。」
中村要他把寵物店的二樓配置圖交代清楚,豐橋答稱「不知道」。中村於是試著用問答方式,一個一個誘導出來。
「想想看,左邊有甚麼?」
「是...牆壁吧?」
「不是牆壁!寵物店二樓與你店面二樓是一樣的!」
一樣的?那就是壁櫥了。豐橋答「壁櫥。」
「沒錯,是壁櫥。你想想,當時壁櫥門是開著?還是關著?」
壁櫥平常自然是關著。豐橋答「關上的。」
「好。那壁櫥左右兩邊,門往哪推,才推開得了?」
「往左推。」
「好。壁櫥門開了之後,你看到了甚麼?」
豐橋還是答「不知道。」
「你剛剛不是說聞到汽油味嗎?汽油裝在哪裏?」中村又給提示了。
「塑膠汽油桶裡。」豐橋答道。
「汽油桶甚麼顏色?」
「橘色的。」
「你他媽在耍我?汽油桶不是紅色、就是白色,哪有甚麼橘色的!」
「對不起,是紅色的!」
中村略表滿意,繼續問道:「你看到汽油桶後,幹了些啥?汽油桶蓋子不打開,汽油可是出不來的喔....。」
「我把汽油桶托了出來,蓋子打開,一個不小心,汽油桶被我打翻了,我嘴裡含著香煙,煙上掉出個火花,火就這麼著了....。」
「是嘛?憑著香煙這點火花,點不著汽油的,」中村說著,隨即往偵查室外頭走:「等等,我去做個實驗過來!」
不久,中村返回偵查室,搖頭道:「不行!我試了三十支煙,香煙的火花根本點不著汽油!汽油不直接點火,燒不起來!」
「那你要我怎麼辦?」
「....你....要抽煙時會怎麼做?」
豐橋又有「靈感」了:「我會點火。我用打火機點的火。」
就這樣,中村誘導、豐橋作答,寫出了大意如下的「自白」:
「我睡覺起來,去了一趟廁所,見到寵物店二樓門開著的。我進了寵物店內,把壁櫥門向左開,發現了紅桶子裝著的汽油。我由於一肚子不如意,想放火洩恨。我把汽油桶拖出來,倒在壁櫥底板,然後用張報紙,拿打火機點了火,就這麼放火燒了屋子。」
寫完了之後,中村要豐橋再寫一份,這回是巡查部長說一句,豐橋寫一句。寫好了,才能呈給法官,做為正式逮捕豐橋的依據。
廿四日,檢察官約談豐橋,警察在事前與豐橋做了問答演練,約好「檢察官如此問話,你便這般回答」。就這樣,豐橋百般配合,為警察增添了「業績」。
事情在廿四日當晚,起了變化。豐橋太太請來的律師,羽鳥徹夫,要求與豐橋面談。
「警察說,我要是堅持不認罪,我太太就會被逮捕....。」豐橋在羽鳥律師前,留下了男兒淚,承認所謂的「犯罪自白」全都是與警察串通好的。
「豐橋先生,你不認罪,你太太也不會被逮捕。你要是配合警察編故事,到時警察逼你把『共犯』供出來,你太太反而會因誣陷,真的被逮捕!」律師如此提醒豐橋。
就這樣,廿五日法官「拘留訊問」時,豐橋口風一變,否認了自己的犯罪自白。豐橋決定為自己的清白,在法律之前,進行堂堂正正的抗爭。
律師每天都來,為豐橋加油打氣。看在中村警官眼裡,很不是滋味。一天,中村特別來探望豐橋,好言勸道:「一般來說,處理這種案子,律師是會向法官求情,搞個『輕判』就好了。你呀,偏偏要爭個『無罪』,何必呢?你的律師為你做『無罪辯護』,官司要是輸了,你就要蹲大牢。坐牢的是你,拍拍屁股走的是他。」
但豐橋心意已決,要在法庭上爭出個勝負。他在律師的協助下,另外寫了兩份「無罪申告書」,警察再度偵訊他,他則是一概否認,或著保持沉默。他不再配合警察寫「自白」,但當初認罪的兩份自白書,仍握在檢調手中,只要法官認定自白有效,豐橋的官司路不見得就是一片坦途。
自白書中,豐橋白紙黑字寫著「由寵物店二樓壁櫥,倒下汽油,點火燃燒」,但火災原因鑑定當初,卻指出壽司店一樓牆壁附近才是起火點。如何解釋兩者的矛盾?
如果豐橋仍是那個對警方俯首聽命的豐橋,則自白書矛盾再多,警方仍可花時間與豐橋反覆「推敲」,做出一份完美自白。如今豐橋已經不再聽話,警方只有另起爐灶。
警方想到:何不乾脆改了「火災原因鑑定」?
警方做了一個小木屋,再現當時「上下樓店鋪」的構造,並請東京理科大學副教授須川修身進行火場實驗。實驗用的小木屋樓上有壁櫥,把汽油倒在壁櫥底板上放火,實驗做完,得出「一樓是起火點,二樓壁櫥同樣也是起火點,火源發自二處,之後延燒成一片」的結論。
須川副教授的根據如下。由當時火災後的現場照片看來,壁櫥底板有木樑支撐。木樑上方本是鈍角,燒成了圓形,木樑下方的鈍角形狀反而完好。火由壁櫥底板上方燒起,至為明顯,與自白書內容一致。
木樑上面釘著壁櫥的底板,空氣進不去。如果火是由一樓蔓延,應該是先燒木樑下部,再逐漸延燒至上部。如今現場照片顯示的,卻與此相反。豐橋自白稱由壁櫥底板澆油點火,應是可信的。
有了這份鑑定報告,檢察官於12月11日起訴了豐橋。
起訴內容如下:
「被告人先以不明方法於一樓點火焚屋,嗣後再從寵物店二樓壁櫥澆淋汽油,以打火機引火焚燒。觸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
又,被告人明知火災原因係人為縱火,仍偽稱電線走火,向保險公司詐取賠償計七〇〇萬日幣,觸犯『詐欺罪』。」
就為了洗刷檢方指控的罪名,豐橋此後出庭卅三次,艱苦抗戰數年之久。
為了證明須川副教授的實驗有誤,被告方辯護律師團(已有五名成員)不氣餒,研究比對災後現場照片,試圖找出有利的證據。
律師的努力有了回報。
法庭攻防時,須川副教授以證人身分出庭,接受被告辯護律師詢問。詢問由辯護律師團成員今村核律師提出。
「請問須川先生,壁櫥底板是否與木樑密接著?」今村律師問道。
「是密接著。沒有縫隙,空氣難進去。」
「您確定?」
「確定。這算是常識。」
「不可能有例外?」
「我說了,這是常識。」
今村律師換了口氣,再問:「那麼,假設這木樑與壁櫥底板,有著一到兩公分的縫隙,火從下方延燒,就可能把木樑的上部先燒成炭,對吧?」
「沒可能。底板與木樑之間,沒有縫隙。你這個假設沒絲毫意義。」
「我們只說假設。假設這縫隙存在呢?」
「縫隙存在的話,您的說法就極可能成立。」
「好的!」
今村律師從檔案夾中拿出一張照片,出示給須川副教授。
「請看看,這是當時火災之後的現場照片。看到了沒有,壁櫥底板下的木樑,其實還有根木條與木樑交叉,架在木樑的上方,這叫做『根太』。」
須川拿出老花眼鏡,看著照片。
「當時,『根太』被燒得精光,檢察官現場勘查沒注意到,其實,還剩一條在那裏。我特別把這張照片找來。也就是說,直接貼著壁櫥底板的,是架在木樑上方的『根太』,不是木樑。木樑與底板,還有著二到三公分的縫隙呢....」
須川發著愣,沒答腔。
今村律師接著問道:「怎麼樣,須川副教授,有了縫隙,火從下往上燒,可能先把木樑的上部先燒成炭....這可是您剛剛說過的。」
今村律師如此胸有成竹,其實是下了苦工夫。利用假日時,動員大家一起趕工,搭出一間雙層木屋,有木樑、根太,再加壁櫥底板。
實驗央請「獨立行政法人消防研究所」進行,在消防研究所的實驗室中放火燒屋,火苗由下層點燃,竄燒到上層,起火處離開木樑二到三公尺,剛好就是當初鑑定時認定的起火點。
答應著手實驗的,是另一位火災專家,東邦大學的佐藤研二教授。
「我只把我看到的,忠實寫成結論,其他我一概不承諾。」佐藤教授言明在先。今村律師爽快答應。
就這樣,佐藤操作火災實驗,今村律師在現場,目擊了事件當天火勢的重演。
火由下燒起,木材受熱,氣化成了可燃氣體,可燃氣體因熱上升,遇到上面的底板,只有向水平方向四周散開,底板既然與木樑維持著縫隙,可燃氣體就由縫隙自由鑽動,火舌就是跟著可燃氣體,水平擴散。如此,燒了木樑的上部,卻放過了木樑的下部。
今村律師有了實驗證明,質問起須川副教授,句句直搗核心,須川副教授招架無力,只有當庭承認「推論有誤」。
2004年2月,豐橋放火案判決結果出來,被告無罪開釋。
這次精彩的辯護過程,一方面出於律師的正義感,一方面來自一般市民的熱心捐輸,為飽受冤罪之苦,卻無財力洗刷冤屈的被告,提供經濟後援。漂亮的法庭攻防戰,少了這兩個要素,都將無以為繼。
如果兩者都缺,則過去的司法判決,不知已冤枉了多少無辜的人?思之能不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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