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警察催和解?

外祖父上個月被一個中年男子車禍撞上,當場有報案,警察處理完流程雙方就各自回家了

但是老人嘛,又沒年輕人身體健康強壯
回家後數日頭一直暈眩不舒服很容易暈倒,看醫生也只是說輕度腦震盪,然後開一些藥患者回家休養

也因為輕度震盪造成暈眩很容易暈倒,所以遲遲未簽和解
結果後來承辦警察打來要雙方快去簽和解?什麼效期快到了?要趕外結案??

我的問題很簡單
只希望肇事者負擔醫療費而已,並不多要多餘的啥精神賠償
但是現在外祖父症狀未痊癒,有必要如警察所說的,什麼期限要到了?快去簽和解??
簽了和解,因為金額不大,肇事者理論上會當面給醫藥費

但是因為病情也沒好轉,此時簽和解,醫藥錢當場都給完了
問題病還沒好啊,這和解一簽下去,後續再度就診的醫療費如何拿?不就是變成自認倒楣了??
2018-07-07 11: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和解 警察
你幹脆直說你要多少錢才願意和解這樣比較快
不然你爺爺一直不好也不是辦法啊
買斷價相信能解決這個問題

歐海油 wrote:
外祖父上個月被一個...(恕刪)

和解金額及條件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趕快和解

和解之後若有額外的損害擴大
兩年內都可以再以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現在若不處理再過約5個月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
忘了說

賠償與肇事責任比例有關

要先知道自己的肇事責任比例才能知道要求賠償金額

如果不知道怎麼處理建議找當初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處理
歐海油 wrote:
外祖父上個月被一個中...(恕刪)



輕微腦震盪?
那是沒啥事,讓腦多休息多睡。


外傷呢?骨頭呢?
沒有就簽和解,
除非你在找理由要錢!
刑事過失傷害的提告期為事故後6個月內需提告!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提告期為事故後2年內需提告!

如果不和解,半年內提告對你比較有利
警察是怕妳過了期限沒和解也沒提告,對方不理你的話,你就虧大了
好心提醒你的!
以上謝謝各位朋友熱心的指點意見,感謝了 這樣我知道大略方向了




Gotu1239 wrote:
輕微腦震盪?
那是沒啥事,讓腦多休息多睡。
外傷呢?骨頭呢?
沒有就簽和解,
除非你在找理由要錢!...(恕刪)

另外這位朋友,我也感謝你的意見
但是找理由要錢這句話我不能苟同

將心比心你的長輩被人撞了
反正只有輕微腦震盪,沒到重度,你也會叫你長輩快去簽和解???

後續整個生活大亂,都沒提精神賠償了
只希望對方拿出該付的醫藥費,難道不能跟對方要嗎?
人都還沒有復原,請問快去簽和解這個合理嗎?是你你簽得下去???

歐海油 wrote:
以上謝謝各位朋友熱心的指點意見,感謝了 這樣我知道大略方向了



另外這位朋友,我也感謝你的意見
但是找理由要錢這句話我不能苟同

將心比心你的長輩被人撞了
反正只有輕微腦震盪,沒到重度,你也會叫你長輩快去簽和解???

後續整個生活大亂,都沒提精神賠償了
只希望對方拿出該付的醫藥費,難道不能跟對方要嗎?
人都還沒有復原,請問快去簽和解這個合理嗎?是你你簽得下去???


通常,是不會那麼快和解的,因為,還有什麼未爆彈,誰也不知道。


沒暈過的,不知道當中的痛苦,
走也暈、站也暈,坐也暈,睡覺也暈。

那個當下,在醫院,躺在病床上,暈,暈到吐。
幾天後坐輪椅,換病房.....還是暈。
出院後,很多事不能做,
例如,搬重物,幾個月後,嘗試一下。一搬沒幾秒,暈眩感直衝腦袋。
騎機車....第一次騎機車會暈車。
出事到現在,剛好滿一年。
頭暈還是沒完全好。
說真的,不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我方是有要求,
因為錯不在我,警察初步判定報告,對方要付完全責任。
當場有報案,警察處理完流程雙方就各自回家了

警察沒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嗎??(沒有去警局問看吧!!)
有這張單可以去申請對方強制險出險,申請醫療補助
要有單據,詳細你自上網查

因為你外祖父有受傷,對方可能涉及刑事過失傷害
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先別急著和解
再多查些資料
因為你外祖父受傷狀況不明,
最好和解書上註明不含強制險.
後續再度就診的醫療費才能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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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A署長室
警察會有壓力所以會想要和解 感覺就是不想惹事的樣子 我最賭爛這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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