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簽保證書,裡面提到若有不適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再同種公司任職,這樣的合約可以簽嗎

我今天向一家小公司報到
但他需要簽的保證書如下:

在任職其內絕對遵守規矩誠實服務,如有思想不正,品行不端....等非法行為,願負完全責任,絕無異議。併聲明放棄優先抗辯權,如或認為該員有何不適處得隨時通知保證人領回為鄭重起現,特立此保證書為憑,並於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在同一性質之公司任職。

他這個保證書的意思是只有不法行為被離職之後才不能三年內再找同一種工作
還是公司認定有任何不適任,我都不能再於三年內找同一類型的工作呢?
或者是只要離職了就不能在三年內去同一性質的公司上班?

希望各位求職達人和法律達人幫我解惑一下?
這個條約好奇怪阿

**
這個好像有點像競業條款又不太像
因為上面寫說 如認為該員有何不適處....
還得聲明我要放棄優先抗辯權
2018-07-04 21:10 發佈
簽心酸的.沒用除非有給禁止競業金

linchecheng wrote:
簽心酸的.沒用除非...(恕刪)


但這跟一般的競業條款好像又有點不一樣

天秤海豹 wrote:
但這跟一般的競業條...(恕刪)


我的理解是有兩件事情

1. 在任職其內絕對遵守規矩誠實服務,如有思想不正,品行不端....等非法行為,願負完全責任,絕無異議。併聲明放棄優先抗辯權,如或認為該員有何不適處得隨時通知保證人領回為鄭重起現,特立此保證書為憑。

2. 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在同一性質之公司任職。(不論離職原因....)

其實你可以問清楚 並在契約上寫清楚

問題是

1. 是否居要職 會接觸到機密的

2. 是否有另外的獎金.......



littlesnow wrote:
我的理解是有兩件事...(恕刪)


我剛開始也是這樣解讀

內心有疑慮:
這樣真的很冒險
就算法律站得住腳
告來告去也很煩
薪水也不多

謝謝你的見解

天秤海豹 wrote:
我剛開始也是這樣解...(恕刪)


不是 上面的網友回答是對的
你可以簽不用怕將來有訴訟

將來你若離職 不論自願或被迫
除非原公司有給你一筆相當於你去新公司擔當相似職務的三年份薪酬
俗稱 "禁止競業金"
否則此契約是無效的

政府不會鼓勵不對等的賣身契的

但你若是竊取了knowhow 去新公司 ; 另當別論
天秤海豹 wrote:
我今天向一家小公司報...(恕刪)

你要確定你寫的內容無誤
因為差一個字差一個符號就意思不一樣的
假設就你貼的為正確
我認為,"被辭職"也就是被fire,才不可三年內去同性質公司
自己離職就可以去
因為下面用逗號面非句點或斷行,就表示接續上面的延續說明
特立此保證書為憑並於離職後"三年內"...


不過我看不懂
通知保證人"領回"
是要領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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