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所遇到的路霸是把馬路當自己蓋的,擋他者....撞!!)

那時,我正在等紅綠燈,因為那邊的路況比較複雜,所以車道是可以紅燈右轉的(住台南市的應該知道吧!!)
我萬萬沒想到....一對情侶(男載女)要右轉,既然就直接往我的左後照鏡撞下去
(我停在我該停的位置上,且確定沒有礙到他)
而他呢....撞到了也沒有一聲道歉,甚至轉過頭來瞪了我一眼,好像我擋了他的路

說真的....我覺得人或多或少都會闖個紅燈以及逆向行駛,這就已經不對了!!
竟然還大剌剌的把馬路當自己家蓋的一樣......
等到被撞到了,又在那邊大呼小叫的>>>(尤其是一些蠻橫不講理的歐吉桑或歐巴桑)
明明是他們有錯在先的,我們受傷或是車子壞了都沒叫他們賠了,反倒是他們先在那邊叫囂!!
錯的是我們這些人!?

自己掛彩自己活該倒楣,還要負責你們這不講理的人(啥東西呀!!)
告>>>不一定告得成,到時候又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告>>>你們卻獅子大開口!!
台灣的法律怎麼盡是姑息這些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