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魯了好多年,潛心鑽研火球術,不料有天來了隻怪怪貓,把我從去死去死團給叼走,於是我就脫團了。2017年的夏天,農曆七月七日的前一天,往年的這個時候都是我跟眾團員齊心禱告的日子,祈禱路上的秦人們全部去死,可是這次被一隻怪怪貓叼到羅東夜市旁的一間民宿,在冷氣不斷的吹拂下,實在很舒服,於是我就睡著了。
事情是這樣的,我做了一個夢,跟怪怪貓一起去逛夜市吃晚餐,回到民宿後就去洗澡,洗澡後準備ooxx。
我先洗好出來,換怪怪貓去洗,光著身子吹頭髮,看著民視的台灣演義,平常怕吵到家人電視都不能開太大聲,今晚林北我最大,把電視開個震天響,我還記得是在播紀政的紀錄片,心中正在想"嗯~有點厲害時",此時眼角餘光發現了有到奇怪的光,望過去一看是對眼睛,"奇怪明明是室內窗還有窗簾,怎麼會變鏡子?"疑?我沒眨眼,那眼睛怎麼自己會動?還有一隻手機的光""乾,不對!有小GY!"
於是害羞的我默默的穿起小褲褲,拉開窗簾打開窗戶一看,果然真的有個小GY!小GY還怕被看到,身子彎腰低於窗戶,我憤怒的吼他:你在這邊做什麼!?
小GY嘴巴顫抖,弱弱的答道:選台器壞了,房東要我來倉庫拿新的。由於這邊是民宿的倉庫,進房時有介紹到,說平常都是上鎖的,要我們不必擔心,所以小GY這樣回答時我遲疑了一下,跟他表示要打給房東確認,小GY答好,此時怪怪貓從浴室發聲:發生什麼事?
我轉頭安撫她,跟她說有人偷窺,但是被我抓到了,要她不要擔心。我話講完再轉頭,小GY動作很快,已經跑掉了,我很懊惱,怎麼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還是打電話給房東,幾秒後覺得不對,只打給房東他肯定只是安撫我們就當作沒事,於是又撥了通給110。
房東來了之後,也不知道要怎麼辦,並說走廊並無監視器,只有戶外有一隻,還說平常倉庫都是上鎖的呀,不知道怎麼會打開了?
贛靈糧!你什麼都不知道,開什麼民宿!?過不久,波麗仕大大來了,了解原委後,表示只能先詢問住戶,若沒有再看看室外的監視器。
於是房東敲了隔壁門,過了一陣子一位帥氣的小哥光著上半身來開門,我立即表示不是他(在此抱歉,不是故意打擾你們辦事),於是轉往一樓。
(我們住二樓,只有兩間有人,一樓有一間+另一間可能是來打工的小妹住的),一樣敲了門,一樣來了位光著上半身的男子應門,OS:"贛!是小GY!"
馬上跟警察叔叔說就是這個人!小GY沒直接承認,但也沒否認,此時房東開始狂抓頭,"阿~~~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贛靈糧!我還想問你耶,人生第一次秦人傑就被你跟小GY聯手毀了!波麗仕大大問了些細節,此時小GY改口是去樓上看"其他房間長什麼樣子",並表示它有夜盲症,此說法一出我很不以為然,此時小GY的女友登場了,叫牠把牠點的那瓶藥水拿出來,小GY去拿了,是瓶葉黃素,嗯...贛靈糧!這誰都可以點好嗎?而且我要去抓它時,小GY還知道要躲,你牠媽以為你是國防布是不是?(洪仲丘事件-完全沒有畫面)
波麗仕大大此時說道,阿你有夜盲症,進去發現是倉庫怎麼不趕快出來?我忘了小GY說什麼,只記得全場沒一個人可接受。
講著講著就講到了法院的事,當下憤怒的我表示要提告,波麗仕大大勸說和解,我就問小GY牠願意付多少?
小GY說大概幾千元,並說牠還只是學生...此時小GY的女友立刻堵住牠的嘴,並表示自己是法律系的,不怕告訴 (我:怕~~~)
到此波麗仕表示要我們等下去公正派出所做筆錄然後就走了,臨行前房東追了上去不知道說了什麼。
我回房間拿車鑰匙後便準備去派出所,此時房東+打工小妹+小GY+小GY女友站在門口不知道在說些什麼,當時也不想跟小GY再接觸就走了,等小GY+小GY的女友到了警局,波麗仕這時才要小GY把手機交出來,一查再度出現國防布,完全沒有畫面!於是就各自進去做筆錄了,作完筆錄瞪了小GY一眼就離開了警局,回去後已經快四點,贛靈糧小GY!這晚就在一直咒罵中結束。
場景快轉,跳到第一次開庭,小GY沒出現,用的理由是要做專題,很忙!(贛靈糧小GY!果然是小GY!)
代牠出庭的是牠老木,老木在庭上不斷哭哭,表示牠因為夜盲症騎車出了好幾次車禍,還在跟人訴訟中(夜盲症怎麼會有駕照?看來是雞腿買的)。
法官問了問基本資料,表示先去調解,調解不成再開庭,於是就去調解了。
調解時,小GY的老木一直在哭窮,說他們是中低收入戶(有趣的是小GY的父母在十多年前就離婚了,至今仍住在一起),她連來羅東的車票都付不起,並表示小GY因此事承受很大的壓力,跟女友也分手了...總之很苦,也被她嚴厲詢問過,小GY表示牠真的只是去拿機上盒,沒有偷窺。
還說了個很有趣的說法,牠有女友了,不會去偷窺,(外遇&出軌者表示:我們有老婆(女友),不會偷吃! )
因為她一直打悲情牌,調解委員似乎被牠老木感動,不斷替牠們說話,還對我不斷的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怎麼舉證!?你怎麼舉證!?
打得我是講不出話,後來他們又到外面去講悄悄話,我猜是跟他們說要怎麼打贏訴訟,因為不久後就接到他們寄給法院的律師函(低收入戶可請法扶免費幫忙)
GY老木本來是要和解的,可是在跟調解委員談過後決定去趕火車,不繼續講了,於是只好進入第二次開庭
這次小GY終於也來了,跟牠的老木坐在廁所旁的角落,兩個人戴著口罩,又沒妓者,我其實看不懂牠們在做什麼。開庭時法官說警方表示已經已社維法開罰,對於細節很仔細的詢問,另外牠們找來民宿老闆當證人,有趣的是當庭小GY被打臉,房東根本沒要牠去倉庫,牠也從未跟房東反應牠們的機上盒有問題。
有一點蠻有趣的,法官:既然證人是被告所請來的,那麼我們由被告先提問
小GY:唔...唔...#^&*@
法官:好吧,原告先提問。
開完庭後,我們先下樓,到一樓後,小GY母子走了下來,被怪怪貓狠狠的瞪了一眼,默默的又上樓了,由於之後只能等宣判,也只好回家了。
法院的掛號信來的時候,我還興沖沖的跑去拿,打開來洋洋灑灑,總之,駁回!因為沒有具體事證,雖然知道可能是這個結局,但我們倆還是低落了好一陣…..
就這樣,夢醒了,發現我躺在自己的床上,發現自己在流淚,是不甘的淚水。
後記:我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溫馨,這陣子我看了很多報導,許多被捉姦在床總有許多奇怪的理由說他們為何會脫光在MOTEL的床上,而判決大多對原告不利,因為無他們性交當下的影片。再看看近來整天報到煩的孫Android,還有之前性騷擾的法官的事件,只能說台灣的法律真的好棒!台灣的法官也真的好棒!
住宿地:羅東夜市-樂閣民宿
小GY:彰化某國立地名高級中學畢業、高雄某國立地名大學應用經濟系四年級(應該是大五),熱愛跳舞,白天是熱舞社的陽光男孩,晚上化身偷窺之狼
江X輏,小GY的FB簡介:就是個吃貨哈哈哈
謝謝大家看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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