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有沒有問:萬一拆了之後才查出違法,結構已受損而且「無法修復」,影響整棟住戶安全及房價慘跌,這時要找誰來賠償呢?就保留著當證據,將來萬一有需要申請國賠吧。(當然是不希望用到)慎重點也許寄個存證信函什麼的給樓下老闆吧。其實我們重點是很好奇→ 是哪個縣市啊?
john0002 wrote:附近有2個店面被超商租走,且要敲成一間。當正義魔人,要求政府要有結構技師簽證才可敲。偉大的政府回文:目前未拆不違法,如破壞隔間有具體事實再檢舉。所以是牆拆了才可檢舉的意思了。有點無言。 台灣精神等房屋倒塌之後再來事後討論
huron wrote:哈哈沒錯這就是台灣作風死了人再來追究可是年代久遠證據滅失人事全非人跑了公司倒了甚麼屁也查不出來不了了之 要不然我可以認為你2年後一定會殺我,所以我現在報警把你關起來?要不,我認為你家房子之前一定是亂蓋,3年後一定會倒壓死人!所以現在強制把你的房子拆掉或者3不5時就要去你家檢測結構是否還安全(含破壞性檢測),不配合就強行進入執行,重點是。。檢測費還要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