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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超商敲隔間,市政府的回文。

附近有2個店面被超商租走,且要敲成一間。當正義魔人,要求政府要有結構技師簽證才可敲。
偉大的政府回文:目前未拆不違法,如破壞隔間有具體事實再檢舉。

所以是牆拆了才可檢舉的意思了。
有點無言。
2018-03-15 21:24 發佈
關鍵報告??
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𪚥

john0002 wrote:
附近有2個店面被超...(恕刪)


這本來就是事實啊
說不定人家已經有結構技師簽證了
據我所知,大多數店面都是先拆先贏,有被檢舉再說,沒被檢舉就賺到。一般照正常程序走的,開幕可能晚半年,有些還開不了幕直接解約。
我是人,我反咳!
當然
出事才是事實阿

要不然
每天也亂檢舉

john0002 wrote:
附近有2個店面被超...(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那你有沒有問:萬一拆了之後才查出違法,結構已受損而且
「無法修復」,影響整棟住戶安全及房價慘跌,這時要找誰來賠償呢?

就保留著當證據,將來萬一有需要申請國賠吧。(當然是不希望用到)
慎重點也許寄個存證信函什麼的給樓下老闆吧。

其實我們重點是很好奇
→ 是哪個縣市啊?

john0002 wrote:
附近有2個店面被超商租走,且要敲成一間。當正義魔人,要求政府要有結構技師簽證才可敲。
偉大的政府回文:目前未拆不違法,如破壞隔間有具體事實再檢舉。

所以是牆拆了才可檢舉的意思了。
有點無言。



台灣精神
等房屋倒塌之後再來事後討論
哈哈
沒錯
這就是台灣作風
死了人再來追究
可是年代久遠證據滅失人事全非人跑了公司倒了
甚麼屁也查不出來
不了了之

阿公鐵蛋 wrote:
台灣精神
等房屋倒塌之後再來事後討論

huron wrote:
哈哈
沒錯
這就是台灣作風
死了人再來追究
可是年代久遠證據滅失人事全非人跑了公司倒了
甚麼屁也查不出來
不了了之

要不然我可以認為你2年後一定會殺我,所以我現在報警把你關起來?

要不,我認為你家房子之前一定是亂蓋,3年後一定會倒壓死人!所以現在強制把你的房子拆掉
或者3不5時就要去你家檢測結構是否還安全(含破壞性檢測),不配合就強行進入執行,重點是。。檢測費還要你出



菜虫呷菜菜下死 wrote:
要不然我可以認為你...(恕刪)


說真的 你舉的例子滿爛的 怎麼還能落落長打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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