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被收"房租",難怪我買過一枝130元的烤玉米!!
前議長說過"過高屏溪,殺人無罪",收"房租或是清潔費"以所當然的..
只能說,墾丁被當地的惡勢力給玩死了!!
夜幕低垂,墾丁大街上南來北往的遊客,人潮幾乎快把馬路給佔滿,燈火通明的景象常常上演。人潮吸引錢潮,台26線墾丁大街兩側長期遭佔用,估計達400攤,店家前店家收,道路旁是先佔的先贏,每個1坪多大的攤位,月租金1萬~2萬元不等,數百萬元租金利益流向何方,在地方就成了「不可說的公開祕密」。
墾丁大街「假房東」橫行
leecheelin wrote:
這..........
不只墾丁
各地的路邊攤也都是這樣子繳的吧
律師這麼做的出發點圖的是甚麼?
這麼著名的夜市非法經營
應該找屏東縣政府出來解決問題
怎會變成專為這裡的攤販打官司
背後應該有其他動機
可能光跟墾丁大街可以連結在一起
招牌就夠響亮吧
還有媒體可以當新聞幫忙宣傳
不然如果是專幫南門菜市場攤販打官司
可能沒幾個人知道這菜市場在哪囧
感覺這是一種表面雪中送炭的實質錦上添花商業模式
那..........
那律師不怕當地的惡勢力
還想表面雪中送炭的實質錦上添花商業模式
好吧!那不要理那律師背後的其他動機
路邊攤們就乖乖繳租金給「假房東」
千萬不要落入那律師背後的動機
這樣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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