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大約半年前目睹前方3種車輛(大車+小車+機車)車禍發生,因為當時在事故後方所以先下車關心機車騎士並報警,過一會沒事後我就先離開,但前幾天接到某書記官通知要我到某法院當證人向檢察官說明事發經過...小弟想請問說真的會接到"傳票"嘛?其實我是擔心公司不給假或者被扣薪水....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