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要檢舉一件違建,已經上"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系統"通報,
想再多找幾個人檢舉,成功的機會應該比較大,
不想找親戚朋友,不然遲早說出去,所以想到一個方法,
違建本來就是該拆除的,但檢舉違建政府是沒有發獎金的,那我發好了,
大家認為一件應該發多少合理呢?
所謂一件是指用自然人憑證登入"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系統"然後完成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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