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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規定不能退換貨?也不能退款?

我最近在網路購買7件衣服,每件都不一樣
我已挑選大一些的L 號,想不到還是偏小
上網想換貨,結果這個網路購物的退換貨原則是:不能退換貨。
當下真的傻眼了,我是真的第一次遇到不能退換貨的大型網路購物商家
而且我是付了7件的錢,但是其中一件因缺貨所以只寄6件給我,但是這一件的錢無法退款,需要我再買的時候去抵扣掉
廠商無貨可出,卻把我多的錢扣下不匯給我,而我想要回這筆錢,只能再買。
廠商缺貨斷貨卻不告知,如果我再買下去,再匯款給廠商後,會不會再繼續沈淪在這裡面,為了討回一筆錢而愈買愈多。
我知道有些小型拍賣商家都標註不退換貨
但是這大型購物網站也搞這種游戲,我真的見識到了
找消保官?? 我申訴了,沒用的
廠商也一定知道這是沒用的
我更不可能為了這將近2千的錢去打官司
往後在網路購物上,一定要仔細看清楚,不管商家的規定是不是違法
反正我一定是玩不過他們的
2017-08-04 16: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網路 規定

琉璃樂~黑武 wrote:
我最近在網路購買7...(恕刪)


公布出來!

作文?~~~~~~~~~~~~~~~
是多大間 怎麼不公開?

消保官是怎麼回覆?

琉璃樂~黑武 wrote:
我最近在網路購買7...(恕刪)


店家哩
韓非子 wrote:
公布出來!...(恕刪)

不是不公布,是不想被吉

這一間標榜的是 日韓服飾批發
老實說,收到貨時,真的很驚訝衣服的材質,怎麼會這麼的.....差,可能因為我都是買長袖,而現在又是夏天,所以現在賣的長袖可能都是庫存品,品質就沒那麼好。
不過衣服拆開時,摸起來都感覺有灰塵,試穿還會發癢,而且還都有一種廠房的味道。
所以我在傳line告知廠商要退貨退款時,還以為是大陸廠商,還跟廠商說這邊是台灣,要用台灣網路規則,等後來查詢起來,才知道是台灣廠商

這些網友好熱心,可是我不知道公布後會不會被吉,所以...算了
只是想在這閒聊版下,告訴大家網路還是要再多注意

琉璃樂~黑武 wrote:
不是不公布,是不想...(恕刪)


你陳述事實的話對方吉你啥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消費者於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但是所購買之物品如果是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定之特殊商品,企業經營者即可在網站告知消費者,該等商品「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之情形。
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自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該準則就部分性質特殊之商品或服務,規定作為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合理例外情事,以平衡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間之權益。準則第3條規定,通訊交易,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另準則第2條規定,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valta wrote: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恕刪)

我知道第十九條,但是對此商家無用
這圖是他們商家的,他們說他們非零售商,而是批發商,這.....我只區區消費者,哪知道這是什麼商的

然後因為缺貨而剩下的錢不會匯給我,而是只能當作下次購買的資金。
如果真的要結清也可以,最後一筆交易就不能當批發價給我,而是要用一般價來購買,變成我如果真的要結清,我還需要再付錢給他們,這.....能結清嗎?
琉璃樂~黑武 wrote:
我知道第十九條,但...(恕刪)


沒出貨還扣你錢,可以先去警察局告詐欺

然後網購衣服,不剪標維持完整 要給退才是

管他什麼商什麼商,那大家都說自己是批發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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