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下載盜版電影?
通常警察說的理由就是 因為查到就是你的IP位址
這個理由在2017年已經不適用! 為什麼?
網路大師告訴你!
除非你到現在家裡還沒有用 WiFi 分享器
否則基本上現在的 IP 位址 是【可能被共用的 】(1個IP連外網,多個內網IP可說是"一半"假的)
【注意!只要你確定你的手機或電腦沒有中木馬病毒,也不是你本人或家人去下載盜版的】
你會很快樂,因為將會被無罪釋放。
為什麼?
【理由】無論手機或電腦都有一個獨特的 MAC Address ,就像你的身份證一樣,只有一張,而每台一個機器都有一列序號。
將你家所有可以連上網路的3C用品之 MAC Address ,全部提交出來,告訴警察或法官: 現在單靠 IP Address 追查犯人,早已是過時的方法。
要求檢察官提出下載盜版電影的裝置之 MAC Address,看有沒有在你提交的MAC Address之中。
[附註: 可以從 Router 之紀錄檔(Log) 找到 MAC Address]
若沒有的話,可以順便要求他們去追查該裝置持有人是誰。
如果裝置為手機,那就更好辦,因為更快就能追到真正的『犯人』。
若裝置為電腦,一樣也能追,不用太擔心,前提是要他們懂這方面的資訊,據說很多檢察官根本不太明白如何追緝犯人?(尚未證實)
由於犯人不是你本人,警察跟法官若是要說依靠IP位址判斷犯人就是你,有可能觸犯瀆職罪125條之第一跟第三點。
第125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最後,網路大師認為關於下載電影盜版被告之一事,很可能都是被有心人士刻意陷害的,因為有些告侵權的電影,人氣都非常低,內容乏味,免費讓網路大師下載,網路大師也不要。
網路大師深信,被告侵犯著作權的網友,使用大師的方法,只要是清白的話,多半能得到無罪釋放,至於幕後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誰呢?
相信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網路大師 2017年7月6日
發言更新
以上只是眾多方法之一,當然還有很多可以證明你清白的方法。
如果是中木馬病毒的話,打開防毒軟體的紀錄,截圖當作成堂供證,也可傳喚對這方面熟知的人士當證人,證明此木馬病毒的運作方式等,下載盜版電影並非你本人意願。
萬一沒有紀錄檔能追到犯人,然而你使用的裝置沒有中木馬病毒的情況下,不論是電腦硬碟或手機裡自然也不會有檔案,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證據。
(附註:假如是你自己刻意下載盜版電影,就算你把下載過的檔案刪除,電腦重新安裝作業系統,手機用恢復原廠設定,還是有機會被還原的)
曾經也有很多人不知道怎麼應付,只好任由法官跟檢察官的擺佈。
最後賠錢了事…
不過!
先撇開技術層面之探討。
假設今天某位A網友擁有一條鞭子,上面刻有自己的名字。
然後B網友趁他去上班的時候把鞭子偷走,拿來做壞事完之後再歸還。
事後警察追查到鞭子上面刻有A網友的名字,就一口咬定是A網友幹的,這樣合理嗎?
曾經有人說過,目前這社會就是會讓你意想不到的,你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