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爸爸是軍人,一直在榮總住院治療, 進出普通和加護病房多次, 總之他們不喜歡病人住太久,有回聲稱他爸爸可以出院,回家不到6鐘頭喘不過氣立馬119救護車送至離家近小醫院, 之後仍該回本院治療, 從樹林搭救護車回石牌榮總竟然要價4900

,挖咧xxxx…坑人


! 之後榮總表示已治療至此不會好轉, 踢皮球似要病患轉至新竹療養院, 現在問題來了,我想請問這一筆 石牌至新竹救護車費用的天價,應該由病患出還是榮總負擔呢?

這是我雞婆主動 刊登詢問各位大大專業的意見回應, 感激不盡…

(我真想罵髒話! 我不了解醫療制度,也沒有義工輔導,感覺有錢人可以活久,沒錢就是死,若救護車錢繳不出來是否就把人丟在路上讓他死, 然後登上新聞再來政府民眾大家檢討是嗎…爛戲碼重覆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