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以後便再有沒有聯絡過了
而生母約在2006年過世,姑姑告訴我的。(沒辦拋棄繼承權,沒聯絡當然也沒繼承任何東西)
然後最近要買房子,去銀行辦貸款後沒多久
就收到一封來自普羅米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信
說生母生前欠卡債約79萬多,要我償還,請問我需要理會它嗎?
因為我也不確定是不是詐騙集團
一夜泡菜 wrote:
依照民法第1174...(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