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2個多禮拜都沒回應,沒溝通,沒出貨
結果露天拍賣認定是買家棄標,
這是公平公正的買賣交易平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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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詳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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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今年6/24下標商品a並得標後,預計做為7/9之禮品使用,
結標後才想到另一個還沒買的商品b,或許賣家也有賣,
故6/24當下悄悄話詢問賣家d34718921有無賣商品b,
(因為看不到電話和email等聯絡資料,故只能用悄悄話連絡)
賣家6/25回覆,價格和商品a同。
本人6/26再悄悄話確認匯款總金額和帳號,
沒想到賣家自此了無音訊。
因此本人7/5再發悄悄話告知賣家
"請速回應"
-----悄悄話內文--------------
因買此物品是要當生日禮物送人,
如來不及拿到,
可能就得取消交易。
請速告知,謝謝!
------悄悄話內文-------------
結果一直等到7/10 11:59,賣家才第二度回應,
卻只問:匯款沒?
然後12:00 就立即投訴買家棄標。
最扯的是,
露天竟認定買家棄標成立。
賣家2個多禮拜都沒回應,沒溝通,沒出貨
賣家2個多禮拜都沒回應,沒溝通,沒出貨
賣家2個多禮拜都沒回應,沒溝通,沒出貨
結果認定是買家棄標,
這是公平買賣的平台嗎?
露天拍賣真的是可靠的平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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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露天申訴,得到的回應竟是偏袒賣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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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露天客服 時間:2016/07/14 16: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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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以下是買家提出的申訴理由,針對買家反應交易無法完成的原因,
請問賣家是否同意露天協助取消此筆交易呢?請賣家回應告知,
如未回覆,將視為賣家不同意。謝謝
**請賣家於48小時內回應此通知,我們將將進行後續處理動作**
(若48小時後"買家"未收到交易方的回應,請直接回覆此通知,以便我們進行結案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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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賣家)未回覆,將視為賣家不同意(取消交易)” ,
這種作法擺明要強迫買家買下已無需要的物品,不然就算棄標就對了。
結果在這段申訴期間,
賣家竟於7/15給本人負評,並加註棄標。
但尚未被認定棄標的買家卻無法給任何評價,
根本是不公平的遊戲規則!!!
接著7/19 我就被認定棄標了。
寄件人:露天客服 時間:2016/07/19 1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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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謝買家的回應,建議買家於下標前針對各項交易問題與細節進行確認,
待確認無誤再行下標動作,將可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產生。
買家因詢問加購商品事宜賣家未有回應,因此針對已得標商品也遲遲未進行結帳動作,
賣家並無法執行後續出貨程序,因此導致交易未完成,賣家對您提出棄標投訴成立。
此筆成交費用將一併進行處理,關於成交費用與相關回饋金之計算方式,
提供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http://mkt.ruten.com.tw/200910_1101agreements/2.html
謝謝
【調查結果】:被投訴方申訴無效,維持原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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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回覆,說真的讓人看了一頭霧水,於是二次申訴,給果回覆如下:
寄件人:露天客服 時間:2016/07/25 1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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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謝您的說明,買家在下標前應該先詳細閱讀:
商品說明、賣方評價、交貨方式、交貨條件等等訊息,
基於維護交易的公平性,買賣雙方均有義務履行交易,
當您出價或直接購買之後,買賣契約便已成立,買方或賣方都不可以任意反悔,
因此露天拍賣希望來這個平台進行交易的買家都是以最嚴謹的態度來下這個標,
若您無法履行交易,賣家有權可向您提出棄標投訴並於評價中表達對此次交易之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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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換句白話文說,就是露天認定:
買家只要下標沒結帳就該死就對了,誰叫你下標前不先問好….,
問題是我當初的確是以嚴謹的態度來下這個標,也確定要買,
我是得標商品a後,才想到要加購商品b,
請問如何能未卜先知未來要買什麼”確認無誤再行下標”呢?
何況賣家一開始也回說有賣,怎知後面2週就沒了消息,
若我當時不管37二十一就匯款,2週後一直沒收到貨也沒回應,
是不是早就去報案詐騙了呢?
或者這段期間我先投訴賣家棄標,是否也沒事了呢?
這樣裁定是否在鼓勵下標後就不要加買? 鼓勵不要多買?
還是鼓勵買家以後儘量不要下標,多私下交易較不會被懲罰?!
這樣裁定難道說是要教訓買家:
下標後不管任何理由一定要買,就算賣家沒貨也要等到有貨?
就算賣家堅持完成交易好了,
但若因賣家的拖延導致買家的需求已不存在,
卻也不能取消交易,那露天買家的保障何在!!
露天若不願評定賣家棄標,至少應當充和事佬幫雙方"取消交易",
反而是非不分黑白顛倒,判定說是買方棄標,買家如何心服口服!
(若我先提賣家棄標,是否換我給賣家負評?)
當初只想等賣家再溝通看看而未先提出賣家棄標,這樣心存仁慈,也錯了嗎?
這種沒有是非,鼓勵買賣雙方對立仇視的地方,還值得支持嗎?
露天拍賣真的是可靠的平台嗎?
為了等這個賣家的貨,和一起準備禮物的家人吵翻天,
最後也害我得被迫臨時到處找禮物忙亂採購,
整個過程買家根本是受害者,
明明是賣家遲遲無法履行交易,明明是應歸責於賣家,賣家棄標害人不淺,
反造成買家得到一個負評加棄標的不實指控,
一個收費的交易平台,竟然只享收錢權利,卻不盡排解糾紛義務,
露天拍賣真的是可靠的平台嗎?
有朋友說露天公開標示買家棄標,已涉及不實毀謗或妨害名譽,可去提告;
另一友人則認為,把那帳號廢掉不再用就好了,惡人自有惡報,
大家覺得呢?
*** 事件時序表
| 日期 | 買方作為 | 賣方作為 |
| 6/24 | 下標商品a並得標 | |
| 6/24 | 悄悄話問有無賣商品b,要加購 | |
| 6/25 | 悄悄話回價格和商品a同 | |
| 6/26 | 悄悄話確認匯款總金額和帳號 | 無回應 |
| 7/5 | 悄悄話告知"再不回應需取消交易” | 無回應 |
| 7/10 11:59 | 悄悄話只問:匯款沒? | |
| 7/10 12:00 | 投訴買家棄標 | |
| 7/15 | 給買家負評 | |
| 7/19 | 露天評定買家棄標成立 | |
| 7/19,25,... | 買家向露天申訴無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