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01 停權三年?

2016-08-04 23: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01
北漂彰化人 wrote:
停權三年與關閉帳號...(恕刪)


停權三年要準備"兩組"新門號…

停權三年可以解釋成:你犯錯了但是罪不致死如果你能忍三年的話就回來吧,但三年內不準開分身

"永久"停權則是本站就是不歡迎你們這些垃圾,你目前就是在停權的狀態,只要開分身被發現一律殺

關閉帳號反而比較輕,還可以再開新的
嗯?
有點九

北漂彰化人 wrote:
停權三年與關閉帳號...(恕刪)

小豬翔 wrote:
關閉帳號反而比較輕,還可以再開新的



關閉帳號根本就是賺到了

只損失一個手機門號

北漂彰化人 wrote:
停權三年與關閉帳號...(恕刪)


關三年和死刑差別
規矩都是他定的

一就是一

二就是二

沒有一在等於三的

只有刪

有時是被惡意檢舉,該如何向管理者反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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