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去辦事情,見一輪胎行未開門營業便先把車停在鐵門前(如圖圈起來位置),在停當時有另外2台車也停在我的車兩旁,把事情辦完回來發現車子被拖走了,地上寫了拖吊的資訊,當下心情很不好...去拖吊場牽車時,了解一下開單原因是說我停人行道,罰單加拖吊費總共是1800(生平第一次被開罰單-.-),回來看一下當下我拍的照片,地上有鋪磚沒錯,但沒標語隔壁店家也占用成這樣,停車當時完全沒辦法認定那是不能停車的地方,有萌生想申訴的念頭,不過還是想請問版上的各位,這張罰單繳的冤不冤枉,是否有申訴的必要?但如果大家認為這樣警察沒開錯,小弟則當成花錢消災了,哀...先謝謝回覆的各位
http://i.imgur.com/aifahtj.jpg
http://i.imgur.com/c2xPwGz.jpg
http://i.imgur.com/Rg3ZuU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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