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燈火通明,根本用不著使用遠光,但亂開遠光燈真的不少,既傷人眼又影響交通安全內側車道龜速車也不少,造成道路阻塞,後方來車如果變換車道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這兩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非常不容易取締,卻對眼睛與交通安全造成非常嚴重危害不知幹這些缺德事的人是故意的,還是不知道?個人覺得這兩項指標的發生數可以評估台灣社會腦殘與精神變態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