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個非常莫名其妙的事,我在路邊等紅綠燈要過馬路,因太陽很大我躲在樹下划手機看新聞。不久剛好有個女生牽腳踏車過來(滿手黑黑的,前面籃子又放了很多回收的物品),我正常的反應就是稍微抬起頭來看一下就繼續滑我的手機,但衰事就這樣發生了。
那個女生開始就用腳踏車鈴一直按我,我想她要過就讓路給她,但她就跑到我後面繼續按,我覺得她人很怪,很怕是詐騙集團或是什麼新的犯罪手法就裝沒聽到然後走開趕快過馬路,但那個女的竟然一直跟著我還在我後面罵你就這樣走掉了嗎?這樣很不尊重女生,你就這麼不尊重人嗎?我很害怕就快步走開(到這裡我都沒跟她有過言語的接觸跟肢體上的接觸),但那女的竟然跑到我前面,然後就用腳踏車撞我,一直把我撞倒坐到路邊的椅子上,然後用腳踏車卡住我的路不讓我走,開始逼我問為什麼不尊重她之類....要我給她一個公道,我很害怕就報警,然後開始錄影....因錄影時我是坐著而且被她用腳踏車卡住(我的腳也被撞得很痛),所以角度是往上比較不雅請見諒。
警察來了之後聽了我們雙方的陳述也覺得聽不懂(我也不懂我做錯什麼),因為她蠻不講理又要警察給她公道又不讓我走(我也怕我沒講清楚到時又中招了什麼新的犯罪手法)只好到警局作筆錄。那個女的到了警察局之後還是繼續講那些,警察也很無奈說到底要怎麼幫她他們也不知道(因為她就是說我看了她一眼冒犯到她,感覺像非禮),請她去找律師去提告(看一眼能告什麼警察也不知道),他們也只能做作筆錄,但我要告強制罪能馬上幫我處理(我有錄影當證據)。我看那女的覺得她這樣有點怪怪的,也不忍心告她,我就說我不告我要趕快離開,警察就讓我先走,然後他們繼續地跟她無限迴圈了解到底"打量"是啥。
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做錯什麼,我也在想打量是什麼意思,如果看人一眼就要被告,這世界還真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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