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假如在路上撿到50...(恕刪) 現在警察的辦案,如果是遺失錢包之類的會先問有沒有證件,沒有證件的都沒有辦法證明是自己的,只能憑著遺失的內容物,像是錢包樣式,還有他的配件去比對說遺失者~都沒有的狀況下拿去警察局~只能說太浪費自己的時間了報案一次都需要花到30~50分去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