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弟弟有精神疾病想領手冊,請問要在醫院看多久的門診才能向醫師提出,好像在某個地方看過說是三個月(不確定所以問一下)小弟來回覆一下,精神分裂有分輕度中度重度,映像中當年我娘親是醫生先申請重大疾病卡之後安排住院三個月,中間所有的過程醫生會代為處理,所以我記得是三個月的就診記錄,醫生才能填申請表建議去公立醫院就診,申請會比較便利另外,身心障礙的補助每年也會重新審核一次(會查你三代)
第一台北市身障生活補助和低收入戶規定有別於其他縣市申請人一定要實際居住於台北市(戶籍和居住不同也可 但一定都要在台北市) 且會派員訪視確認所以以您陳述的情形情形目前這點就不符合了第二手冊部分取決於各醫生 所以沒有一定期限
kame8188 wrote:'戶籍在台北市(外...(恕刪) 依法令不可以,應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社會局會去實際訪視,可在來訪視時說去醫院看診或外出,再約時間來訪查。若未查到未實際居住於北市,當然可以,這是樓上有人說可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