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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塊15分鐘不盡興退費不成搶流鶯

凌晨1時許,台中市1名謝姓喑啞男子(30歲,兒少性交易前科),到台中公園附近召妓,並找上丁姓流鶯(44歲)性交易,丁女用手勢比了「1」,謝男點點頭,拿出1000元給丁女,二人就到附近的套房進行性交易。15分鐘後時間一到,丁女就叫謝男離開。之後丁女又回到街頭拉客。

凌晨2時許,謝男又出現在丁女面前,情緒激動地比手劃腳,依依啊啊地伸出手向丁女要錢,丁女不懂他什麼意思,又比了「1」問他是不是要再一次,謝男猛搖頭,丁女實在猜不透他心思,雙手一攤,轉頭就要走,謝男突然伸手搶她皮包,並將她推倒在地。

旁人見狀隨即打電話報警將謝逮捕,經找上手語翻譯才知,原來是「消費糾紛」,謝男因不滿意服務,要求退費不成才出手搶丁女皮包,但是警方經查,丁女皮包內一毛錢也沒有。

謝男透過翻譯向警方表示,因為他以為與丁女談妥了,一次到完事1000元,但沒想到他時間太短還沒射精就被趕出去,他不甘心,想要丁女把錢還他,但她根本就不還錢,一氣之下才會想把錢搶回來。

丁女反駁,「明明就做滿15分鐘,他不射我也沒辦法,總不能叫她退錢被白嫖。」且堅持對謝男提告,警方訊後依搶奪、傷害等罪嫌將謝男移送法辦。兩人性交易部份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1500元



如果服務不滿意該怎麼辦?
2015-11-06 15: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1千 15
gn00448694 wrote:
...(恕刪)

15分1000

gn00448694 wrote:
凌晨1時許,台中市1...(恕刪)


技術那麼差還敢當流鶯

15分 遇到高手5分鐘就繳械了 還要心理默念國歌轉移注意
gn00448694 wrote:
凌晨1時許,台中市1...(恕刪)



這是豆干厝的賣法吧

其實台中公園的姐姐都有年紀了,也都沒什麼人光顧了才會走上街頭,在盧一下應該都可以1H1S



15分鐘太苛刻了,根本就是欺負弱勢,應該可以請消保官介入調查










15分鐘賺1000



果然有本事



強烈建議入國小課網



讓主人翁知道更有效率的賺錢方法

gn00448694 wrote:
凌晨1時許,台中市1...(恕刪)

看了覺得蠻好笑的,啞巴也會想要嫖
RiaSakura wrote:
看了覺得蠻好笑的,啞...(恕刪)

雅巴也是人好嗎
是人就會有欲望
所以才會說台灣官員是一堆假道學
自己每天酒池肉林
法令以說油各地方政府決定
這些官員確罔顧弱勢者基本人權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
技術那麼差還敢當流...(恕刪)


高手中的高手,想投降還會被威脅不准投...
這怎麼著呢
現在的行情還有這麼好嗎?

去半套店服務比較好吧!
gn00448694 wrote:
凌晨1時許,台中市1...(恕刪)


可惜八三夭沒了,要不然可以先去請教如何15分鐘內搞定一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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