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加護之後住了差不多兩個禮拜,中間雖然經歷肺部塌陷、敗血症等,但是都轉危為安,唯一的問題就是昏迷不醒。
前幾天轉普通病房,請了一位看護幫忙灌食、拍背跟抽痰。
可是昨天醫院告訴我們說,外婆情況已經不符合不再可以住院,所以要轉所謂的安養中心,一個月費用五萬,由一位人員看護四個老人。
五萬。
五萬是我兩個月的薪水。
我們家房子租的,還有之前投資失敗為了要生活而背下的貸款,爸爸到現在66歲了還不敢退休。
雖然外婆還有其他子女,但我們一個月還是得再多支出一萬多塊。
我們一家人雖然有正職工作,但每個月支出差不多就打平了。
我媽說,將來如果她變這樣的話,就叫我把她掐死...

外婆有榮民身分,是退休警察,還有交健保,可是怎麼到了晚年,一個月就得支出五萬塊。
如果是一般人家庭,不具有低收入戶資格的話,那退休金大概就全部花在最後的醫藥費上了。
看著自己薪資單上的健保費,真的覺得這健保費用支出的好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