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毀損(法律)問題!?

事發是在6月6日

下午約2點在台北車站,我從基隆要南下,到台北車站轉車,到台北車站去洗手間上小號,洗完手要從洗手間出來,洗手間走道比較窄,加上我身材比較肥胖,手又提很多東西。

就在洗手間要出來的門口碰撞到一個人,那個人低著頭笑得很開心邊走邊滑手機,我撞到他時,我有說一句:走路都不看一下路阿,變的我要很側身走出去,因為那走到有點窄,我撞到對方的時候,對方手機有滑掉,他有去接,我不曉得他有沒有接到。(我跟對方完全不認識)

我現在有疑問,"假設"如果對方手機有摔到地上,有摔秀逗,我會不會被他告毀損阿T^T"!?還是說是我自己想太多,我也不是故意跟他碰撞,洗手間真的有點窄,我一個人走剛剛好。

那如果以後碰到這種情形要怎麼辦,不一定在廁所,可能是在其他的公共場合,問題是對方走路不看路,邊走邊滑手機,如果"萬一"有再遇到這樣情形,會不會算在我頭上,我知道能閃開盡量閃開,現在邊走邊滑手機的人真的很多,不好意思請求幫忙T^T" 謝謝 感恩
2015-06-08 23: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 問題
刑法毀損罪是以故意為處罰的基礎,非故意導致他人財產上的損害只有民事損害賠償的問題。
忽然想到有一次在西門,我看到有個傢伙邊低頭玩手機邊走路,於是就假裝沒看見,站在路中間,後來他撞到我,手上的I6重摔到地上,我只問他有怎樣嗎?

沒等他回答,我就走掉了
毀損沒有過失犯



ppopp1020 wrote:
事發是在6月6日下...(恕刪)
我朋友是叫我先不要想太多@"@"

沒辦法,廁所的走道真的有點窄,我也走得很慢,對方是邊走路邊滑手機,才與對方碰撞
不用擔心,對方不看路滑手機摔壞了也是自己要負擔損失。
謝謝,我暫時不想再想了,老實說我昨完睡覺還在想這件事情

是怕以後要怎麼辦,不一定在廁所,可能是在其他的公共場合,問題是對方走路不看路,邊走邊滑手機,現在邊走邊滑手機的人真的很多,我知道能閃開盡量閃開,不過有時候閃不掉,站在原地,還是會被對方撞@"@",因為之前坐捷運就常常遇到了,我在等車或是走的路途中,明明路很大,還是很多邊走邊滑手機的人會跟你碰撞@"@"只能說以後自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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