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紅綠燈號誌就像是一個規定(法律),若不照規定就會有機會被開罰單,圖中應該改成闖紅燈被開單無法嚇阻闖紅燈,所以應該廢除開紅單。這樣邏輯比較合!有錯必罰雖然未必有效嚇阻,但是有錯不罰確會犯罪四起。殺人償命天經地義!PT-教士 wrote:說真的,照他們的說法...(恕刪)
廢死聯盟最主要的幾個好像是由許多律師所組成,而這些律師們為何如此堅持廢死,我的想法是因為有很多油水可以撈,犯人如果不死就會有一堆工作可以做、油水可以撈,拖的次數愈久領的愈多,受害者及加害者兩頭賺,如果犯人很快就死了,那油水便沒有了~我這奇怪的想法不知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