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告訴A公司 我要再次延後報到的時間,
但是真正的原因是我在等B公司是否確定錄取我。
如果延後了 到時候沒有去A公司 是不是對A公司很抱歉?
跟身邊的人討論之後,
大家都認為 B公司要當第一志願,A公司當第二志願,
所以都跟我說有方法就延延看。
該怎麼說呢?
由於我是高雄到台北找工作,
所以上次我是說:找房子,也真的有找。
但遇到這種問題時要如何處理呢?
謝謝各位大大。
不知道再次延後報到時間會有什麼影響?
又如果我錄取B公司了,好像更難跟A公司開口說無法前往,
真是一個難題,想聽聽各位大大的意見,謝謝!
也不要吃人夠夠
先去報到吧~
真的要閃趁試用期未滿也不難
Wesco Jobmaster+Evisu No.2+Horsehide A-2+Rolex Sea Dweller+Impreza WRX 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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