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如果繼承(正)資產有5050萬、但(負)資產有5000萬
辦理(限定繼承)的話,法定是把負的還清,還有留下50萬給繼承者。
那如果不想(或不爽)還負資產的話,而也不差那50萬,法院會准予我辦(拋棄繼承)嗎????
第二:
如果繼承的(正)資產1800萬、(負)資產2000萬
辦理(拋棄繼承)的話,可以確定的是負2000萬不用還了,那麼正的1800萬是被國家拿去充公嗎???
謝謝,突然有以上兩個問題,希望有經驗或有法律相關的人可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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