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身分證該怎樣處理哩?
剛剛再買飲料出來在地上發現到有身分證還有健保卡
不過只撿了掉在車底的身分證..
這該怎麼處理呢!?
冥婚的新技巧

樓主.. 保重啊 ~
以上純屬亂來..
看看是不是美女..
是.. 好心給她送或寄去身分證上的地址..
不是.. 垃圾桶.. 垃圾桶..
以上還是亂來..
那去交給警察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大奶萬歲
本人所持有之物者,構成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處五百元以下罰金。」依據民法第八百零三
條到第八百零五條及八百十條之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沉沒物等等應通知其所有人,
不知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應為招領之揭示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經過六個月後,
而所有人未認領者,始可取得所有權。因此,欲構成侵占脫離持有物之罪,於客觀尚須為遺
失物、漂流物或其他脫離本人所持有之物,且主觀上必須具備侵占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
人不法所有之意圖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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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遺失物的人依民法第八百零三條的規定,本應通知所有人領回或者送交當地警局招領。
如果拾得物據為己有便犯下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的侵占遺失物罪,要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
下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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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拿去警察局吧!
別像樓上的那些那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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