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明奇妙的理由被停權....
被停權後又不能復權....
算了乾脆把所有文章都刪掉....關閉帳號好了
一般來說新的廠商 有要求我會依照廠商的要求
但是會跟他們說後面的款項就要照我們公司規定
這一件主要是看你之前有沒有跟對方說清楚
請款的動作也可以承辦人幫你用..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他都說他們這大的院不會倒 就請承辦人幫忙就好了
simonchutw wrote:
前題當時有先說好,送貨時就會順便請款了喔....
如果承辦人當初已經應允樓主,那麼樓主自然是問心無愧的來收款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吧,而且對方也不該以會計已經下班或不在當作藉口
讓樓主跑了兩次還要受氣,應該是拿著錢等樓主來後馬上交款吧?
可以試著找承辦人抱怨一下無妨...
小弟覺得不管作人或者作生意,「信用」兩個字真的很重要
信用不好,我想也沒有合作的必要,還要擔心錢收不收的到...
建議樓主,如果價格當初就能決定好,那麼就規定事先收取訂金吧
免得跳票還是倒掉,連成本都虧了...
也用不著跟那個負責人或主管解釋太多,直接跟他說明當初承諾的內容
(人事時地物幾個重點),事情應該是主管授權給承辦人去作的吧
至於按不按(口頭)契約走,那是他們的事情了...
心裡的一點想法供樓主參考... ^^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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