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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自己當老闆的請進....這樣算不好嗎??

莫明奇妙的理由被停權....
被停權後又不能復權....

算了乾脆把所有文章都刪掉....關閉帳號好了
2007-10-26 10: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老闆
保護自已是對的,誰知道真的跑掉的話,該怎麼辨,
只是這種客戶,下次要合作的機會也不大了,
第一次接觸的客戶,還是要警慎點好,
我們也有遇過八百多元還開兩個月的票
本來想說只有八百多元拿現金就好,
結果硬是要開兩個月......
嘴砲不就跟拉屎一樣簡單,自然嗎?
就是八十萬我也不收票.

沒拿到錢.就會渾身不舒服的 人.
這要看最開始這麼談的
一般來說新的廠商 有要求我會依照廠商的要求
但是會跟他們說後面的款項就要照我們公司規定

這一件主要是看你之前有沒有跟對方說清楚
請款的動作也可以承辦人幫你用..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他都說他們這大的院不會倒 就請承辦人幫忙就好了
一般如果第一次交易要收現金是常有的事,
不過在聯絡時就會先跟買方告知,
買方接受了才會交易~
如果說好了又反悔只能說買方白目了一些~
一般都是在一開始就說好付款機制, 我之前有和一位新廠商合作.
我也都會問怎麼合作. 結果是和貴公司一樣, 首次先現, 接著每月結. 一個月期票.
我OK. 他OK. deal.
這些事基本上在開始合作前就要說明. 甚至簽約.(合作案的話)

simonchutw wrote:
前題當時有先說好,送貨時就會順便請款了喔....


如果承辦人當初已經應允樓主,那麼樓主自然是問心無愧的來收款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吧,而且對方也不該以會計已經下班或不在當作藉口

讓樓主跑了兩次還要受氣,應該是拿著錢等樓主來後馬上交款吧?

可以試著找承辦人抱怨一下無妨...

小弟覺得不管作人或者作生意,「信用」兩個字真的很重要

信用不好,我想也沒有合作的必要,還要擔心錢收不收的到...

建議樓主,如果價格當初就能決定好,那麼就規定事先收取訂金吧

免得跳票還是倒掉,連成本都虧了...

也用不著跟那個負責人或主管解釋太多,直接跟他說明當初承諾的內容

(人事時地物幾個重點),事情應該是主管授權給承辦人去作的吧

至於按不按(口頭)契約走,那是他們的事情了...

心裡的一點想法供樓主參考... ^^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你送的是什麼貨?
是每月都必需的消耗品(或食品)
還是很久才有可能買一次的東西?

講清楚一點才好跟你分享經驗
本人CLS 63第三次抗議 Mobile01 蔣先生僅依個人主觀性的喜惡,不問是非及始末,濫權刪除文章及帳號!
力x集團都會倒、都會落跑

他們有比力x大嗎?

把現金留在自己的身邊越久
能做的事越多
賺利息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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