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
我一直很疑惑 為什麼我媽媽的情況
想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卻不行
我爸媽離婚 我媽媽目前是跟外婆同住
無工作 年紀大了要找工作也相當困難
因為外婆每周要洗腎三次
所以媽媽就負責照顧外婆 帶她去醫院
每月只有靠阿姨舅舅們給外婆的生活費一起生活
約一萬多元 連繳健保費跟國民年金都有困難
但是想申請補助詢問里幹事時
卻被以因為外婆現有居住的房子 超過規定的價值
所以不能申請 問題該房子是外婆所有
而我媽共有五個兄弟姊妹 也就是說還有很多個舅舅阿姨
那房子她根本也沒有所有權
不懂為何會因這規定被回絕
還是只是被里幹事呼嚨了? 但申請相關文件 又無法跳過里幹事這關
想問有沒有人申請成功過的 能說說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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