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先進,因為我朋友是個小留學生,16歲出國,台灣護照有蓋未服兵役的章,然後在2004年已經取得老鷹國家的身份,一直都用老鷹護照。而台灣護照也早已過期。由於他明年滿36歲,因此想請教這邊有沒有朋友也有辦過類似情況,同時這樣會不會有違反兵役法的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