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問題:如果36歳除役後返台,有無違反兵役法的問題

想請教各位先進,因為我朋友是個小留學生,16歲出國,台灣護照有蓋未服兵役的章,然後在2004年已經取得老鷹國家的身份,一直都用老鷹護照。而台灣護照也早已過期。由於他明年滿36歲,因此想請教這邊有沒有朋友也有辦過類似情況,同時這樣會不會有違反兵役法的問題,謝謝!
2014-10-27 16:41 發佈

(路人甲) wrote:
想請教各位先進,因為...(恕刪)


你朋友=你自己吧

過36歲就沒問題了

男性有雙重國籍根本是自找麻煩
直接撥1999. 官方的解釋權最大. 我們民間版是儘供參考.
應該是滿36歲, 那一年的年底過後才真正免除兵役。
謝謝nana930421 我會去問一下官方說法


Plutoburn:
但是免除兵役有沒有違反兵役的問題,這部分就是我朋友的最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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