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郵局花65元買了便利袋Bag 1(尺寸:31x23x3)裡面放A4文件剛好!封好後交寄桃園市慈文郵局櫃台小姐:"裡面裝甚麼東西?"我答:"文件"櫃台小姐:"文件不行寄,必須改用大型信封寄!"各位知道有這種規定嗎?因為我在別間郵局也看到有人寄文件都用Bag 1寄都OK啊
我只能說郵局人員的素質不一,很多根本就亂自做主張,我客戶用便利袋寄文件給我好多年了。不要跟他們多廢話,就像樓上說的一樣,亂編個名目給他們就好。規定是寫便利箱(袋)僅得裝寄物品或『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郵局人員自己擴張解釋成不能寄文件,把所有的文件都認定為具通信性質的文件。
菜鳥請包涵 wrote:櫃台小姐:"文件不行寄,必須改用大型信封寄!" 你可以問問大型信封寄那樣的文件要多少郵資如果超過65你可以客訴她如果沒超過,她可能是好心幫你省不然你可以問一下他"文件"的定義是什麼
最新版本已修訂可寄文件,拿掉非通訊文件這類令人誤解定義的字眼了: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1375868797974但包材上還有文件限制,估計是存貨,我想應該以郵局官網上的說明為主。
郵局好像一開始就規定文件不能用便利箱袋寄了,若堅持用箱袋寄,超重的話,要補差價。有聽說有報關行的職員多年來一直用便利箱袋寄文件,櫃臺每次問,客戶每次答『書本』,櫃臺明知不是,但也睜眼閉眼地就放行。有一次客戶不小心說溜嘴『文件』,櫃臺依規定只好制止,總之,最後換來的是,這位長年的客戶投訴總行。沒辦法,規定如此,櫃臺也不能當著同事與主管的面公然違規。建議樓主以後千萬不要說『文件』,萬一不幸刁難,只好換一家郵局,多繞一點路吧!
菜鳥請包涵 wrote:最近去郵局花65元買...(恕刪) 今天去郵局也遇到狀況,還叫我下次寫文件要拆開給他們檢查看看能不能寄WTF?莫名奇妙!最後我問他文件定義是什麼?才閉嘴說算了。莫名其妙,乖乖寫內容物還被刁難。這些郵局櫃檯是太閒嗎?後面還排一堆人耶!不知道哪裡可以客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