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到了就要下架,不能再賣了。算店員的「伙食加給」吧?自已以前做過7-11,就靠這個還有過期乳品解決三餐,不過這些東西吃久了真的會有點想吐…如果一天的飯錢保守點算150,一個月30天就4500元,等於多出4500元的薪水,算不無小補。另外店員撿剩的報廢,就會丟掉或另外做處理,像我們的店送給人家養流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