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子前幾天在建國高架南往北的方向被後方來車追撞(心痛)因為我的工作是業務性質,每天需要跑很多地方有的地方是沒有捷運的,對方有承諾要賠償我交通費那我該要他賠償我一天多少錢呢?我每天都要去汐止~內湖~而我住在永和每天計程車錢來回都不只1000元我並沒有想趁機撈一筆只希望賠償我合理的金額修車時間前後大約要20天左右~目前還沒修好~還需要2星期希望大家可以給我點建議~他應該賠償我多少金額呢?
喜馬拉雅喵 wrote:我的車子前幾天在建國...(恕刪) 前幾天在大X海補習公民有上到訴訟部分重點節錄1.已恢復原狀最高原則2.無營業損失(對方可以不用賠營業損失) 交通費(被害人不良於行,必須以交通工具代步,不限制)無營養品(除非經過合格醫師指定)3.六個月內要提起訴訟,預期消滅
snack01 wrote:前幾天在大X海補習公...(恕刪) 2.無營業損失(對方可以不用賠營業損失) 交通費(被害人不良於行,必須以交通工具代步,不限制)無營養品(除非經過合格醫師指定)有點不太懂~可以解釋一下嗎~3Q是說~沒有把我撞的不良於行~其實是可以不用賠我交通費的意思嘛?
真的是"追撞"嗎!??如真是追撞!以保險賠償部分,你贏面不大唷!也可能不賠當時是否有報警?如有備案跟申請保險的話..到最後也好像只能自認倒楣耶!如果當時雙方沒報警私下和解的話!我覺得讓他賠償車子損失即可!也算是賺到嘍!
a66107 wrote:真的是"追撞"嗎!?...(恕刪) 我是靜止狀態被撞的是他來不及煞車撞上已報警處理~保險公司理賠沒問題只是要求交通費的部分~因為沒車~就像沒腳一樣~去哪上班都不方便他也承諾會補償我交通費若是我實報實銷的話~可能一天至少都會超過一千元(台北到汐止350元左右*2)來回(還有內湖南港三峽~都沒捷運耶)所以算一算不只一千但我覺得他不可能賠我那麼多~車預估修理15天(工作日)這樣要15000元~我自己覺得他不會賠償這麼多所以想問問大家~這樣的話要求賠償多少才是合理呢我也不想自己貼很多錢坐車(能坐捷運我都坐捷運了)~唉~是不是因為我七月沒拜拜阿~覺得好倒楣
他都這樣承諾囉你就問問看囉要是對方付不出來你在問他 他最多可以負擔多少你最好算好單據給他看算自己一天要多少交通費算20天這樣你可以說你都會拿票據給他要是對方有開公司還是怎樣說不定還可以拿去報帳不過這樣好像違法就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