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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遇到周休二日補假一天,是照顧勞工還是便宜了公務人員?

遵照勞基法的公司是兩週工時84小時,

配合公家機關週休二日,

所以多休的假要要扣特休扣回來,

請問在雙週工時84小時架構不變下,

國定假日訂遇上周休二日補假一天,

是不是強迫特休而已?

如是這樣,是照顧大多數了勞工,還是公務人員自肥?

2014-03-17 17: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工 公務人員

愛雷島之心 wrote:
照顧大多數了勞工,還是公務人員自肥?


公務人員就甭說了,法是他們訂的

普羅大眾當然也能享受,只是代價可能不盡相同…

三貓之僕 wrote:
公務人員就甭說了,法...(恕刪)


勞工代價就是強迫扣特休~

好一個自肥!!!


兩週工時84小時的前提不變

多休的到年底雇主可以合法的扣回來



最後爽到的只有軍公教

愛雷島之心 wrote:
遵照勞基法的公司是兩...(恕刪)


若照勞基法走,國定假日其實是要放假的
我們公司的作法是把國定假日挪去星期六
抵每四週多出的8小時工時,等國定假日抵完就扣特休
這樣就能週休二日了
可以到銀行業呀,政府怎麼放,銀行就怎麼放

kkmobil01 wrote:
可以到銀行業呀,政府...(恕刪)


我們公司也都是跟著放啊
不過扣的特休變多了

以我們公司為例,2週84小時
卻跟著週休二日(一年多休了12天)
剔除國定假日(329青年節、兒童節...)
多休的要扣特休5天

改成例假日補假的話
就要扣更多天

所以這個政策只是便宜了原本就週休二日的軍公教

政府真賤

kkmobil01 wrote:可以到銀行業呀,政府怎麼放,銀行就怎麼放

其他發薪日、報稅……等的特別的日子不說,就光放假前跟後也是銀行忙的時候。
這文章算是搞階級鬥爭嗎??
反正自己不好別人也別想好!!
沒假的鬥臭有假的, 真棒!!
當然看老闆意思。他一定想辦法要回來的。別眼紅,去考公務員,或自己當老闆,愛怎麼休就怎麼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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