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小弟娓娓道來小弟家是棟快30年的公寓位於三樓,在102年3月開始整修,於102年7月完工,再次入住
在兩個多月前,發現廚房往陽台的壁上出現油漆斑駁掉落~


懷疑是雨水滲進來(晴天時牆壁上不會有水漬,雨天時就會濕濕,陽台也會滴水)
於是請師傅幫我們把碳酸鈣板拆開~發現木條都因潮濕而發霉了,而下雨天時天花板(陽台頂部紅色部分)也會有水滴落下

於似乎先請了抓漏師傅來看~這次他抓漏的原因跟估價單(這是樓上的陽台~)


相當然爾,原因出來後,就是想要解決漏水問題而已~!!但樓上的鄰居不願買帳,在第一次協調會中,認為他們也是受害者(為何他們會覺得是受者呢?)原因出在我們公寓後方,有一案建地在施工,距離我們大約兩米的距離(汽車進不去)。

因為施工造成他們家龜裂,所以才會漏水(偏偏我們這社區五六十戶,只有他家有這反映)
然而建商也有派人去鑑定!!當然原因不在於此~
但基於敦親陸鄰,建商願意出修繕費3/1,而我們家當然也願意負擔3/1!!~但是樓上鄰居還是不認為他要出這筆錢~
俗話說~吃虧就是占便宜!!但他們的態度讓我們家這口氣就是吞不下~也因陽台濕滑,讓我媽摔一跤!去撞到頭!
自四樓的遮雨棚被颱風吹走後(他們自己說的),雨就直接下在陽台而導致水滲下來,讓我們家陽台滴水
但是樓上一直不肯認為這是他們的錯~~





換個角度拍,由頂樓往下拍攝


後續~~
家父已去申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待通知!但是我想他出席的機會不高

小弟也有打電話去建管處詢問相關問題,因為要修繕的地方在他家陽台,所以會經過他私人空間,所以不能貿然進入!需等鑑定原因確定是他家的問題~才能給我證明進入他家維修!!
問題來了~目前就我所知第三方公正的鑑定單位~不外乎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但是他們初勘加上複勘
費用可能就六萬跑不掉了(修繕費用才三萬八)

然而若三次調解不成,應該會上法院了,而法院也一定需要鑑定漏水原因~~我知道訴狀書可以自己寫,那一定要請律師嗎?(請的話又六萬去了)
若勝訴,到最後我能要求全部賠償嗎?(鑑定費六萬,修繕費三萬八,律師費六萬,訴訟費等)~若一開始他願意處理根本不用花到這些錢!!
實在是氣不過!!
一開始我爸媽好聲好氣去談,欺負他們不懂!全碰一鼻子灰!!之前他們家漏水!也是跟五樓的鄰居要求維修跟賠償漏水損壞得家具(五樓的也摸摸鼻子,照他們的要求去做)也相關經驗的還煩請大大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