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構不構成恐嚇?



兩個人,因為一些糾紛起了衝突,其中一方放話:'你最好檢查看看你的保險買了多少,不夠的話麻煩加保,因為接下來你恐怕有很大的機會拿到出險理賠金' 試問,這樣的話就刑法上恐嚇罪成不成立?
2014-01-06 0:45 發佈
arlo1011 wrote:
兩個人,因為一些糾紛...(恕刪)

有錄音嗎?
早上起床後
你可以打法院的免費法律咨訊專線問人
就算我們認為帶有恐嚇暗示意味
但還是要看法官意見
我們的意見真的無法幫你
而網友又不是法官
法官也不會上01閒聊
呃,,,應該是不會吧?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構成恐嚇的定義:只要對方的言語讓你害怕 即構成恐嚇

例如:對方說我知道你小孩在哪上課 小心點唷

雖然聽起來是關心 實際上是恐嚇



只要法官問你對方說這句話你會不會怕 你只要說會 即構成恐嚇


以上是修台中某議員的課時學到的

修熬~ wrote:
構成恐嚇的定義:只要對方的言語讓你害怕 即構成恐嚇...(恕刪)


這樣只是可以提告

舉證才困難
有時告訴是一種手段

不要上來問告不告的成...鄉民又不是法官...誰能跟你保證成不成

法官也不會上來01跟你講案子成不成...案子哪個法官負責的..鬼知道...

提出告訴...對某些人可以造成[嚇阻]作用...

畢竟不是人人都喜歡跑法院的

這案子就算告不成..你也不會構成誣告..

看來你應該沒跑過法院...自己親自跑一趟...地檢署都有志工會提供你法律諮詢的

以後別上來問這蠢問題了...

提出告訴是憲法賦予你的權利...勝不勝訴不是這裡的誰能跟你保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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