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很多人將房屋信托(不動產信託), 這樣有什麼好處? 金錢信託有什麼好處?
信託如果要解除, 要如何辦理?
有人(委託人)是為了將財產(不動產.有價證券.金錢)順利移交給指定之人(受益人),所以將信託財產委由公正且受信任之人(受託人)辦理財產管理及處分的工作,
較常見的金錢信託是照顧遺孤,例如某位父親在一次意外中喪生,遺產有聲前的存款,有保險金,有理賠金等等,但是他的小孩未成年,為避免法定代理人不當挪用遺產,所以將這筆金額交付信託.
較常見的不動產信託則是地主和建商合建建案,在雙方不信任(或互相防備)的情況下將不動產交付信託,期望該建案於興建期間能順利施工,並順利完工.
還有一些信託是強迫的,例如公職人員產信託.
簡單的敘述希望對您有幫助,如需進一步說明,歡迎繼續聊.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