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個人作法僅供參考
於2013/11/15接到補習班告知了解課程可獲得贈品之機會,想說閒來無事才去聽聽看
進入補習班稍坐片刻後隨即一位老師(業務員)來介紹課程
介紹時間大約從15:00-18:00,在這其中老師先介紹設計學院之課程
並且以改變現狀,讓自己更好,讓家人更好所以才應該趁此充實自己
談話中(補習=增進能力=有能力過更好生活)之觀念不斷灌輸
談話中不斷重複要先報名並先繳納100元才可以參加試聽課程
報名同時還要簽署分期繳款貸款之申請書,並"沒有"詢問是否要以現金繳納等方式之繳費
補習班之契約保證書上明確記載消費者可攜回審閱5日,但老師卻不讓人帶回審閱
本人詢問是否可將貸款申請書(遠東商銀)攜回再作考慮,老師竟說不行
原本只是想聽聽看課程介紹結果卻拖了3個多小時,在簽補習班服務契約書以及分期"貸款"後
老師還要求必須接到貸款公司打電話確認是否有作貸款申請之確認電話後才肯放人走
在離開之後越想越不對,當然自己同意簽署申請書也是有很大的問題
在回到家後查詢一下類似消費糾紛認為簽署貸款申請書極不合理
此時老師打電話告知需要補證件使用通信軟體拍照回傳
想說先詢問貸款公司之名稱但老師卻沒有回覆
約莫20:00隨即回撥電話至補習班告知要解約,補習班的服務人員告知明日須本人親自到場
於2013/11/16時14:00到達補習班並告知老師要進行解約之行為
老師卻說我報名了2013/11/17的課程,必須要先進行試聽過後才能進行解約
而且不試聽過後再行解約這樣他們會不好跟上面交代
談話中老師不斷詢問為何要解約,並詢問是否不想學習不想改變生活
本人以覺得此課程沒有必要來做回答,並反問試聽前解約跟試聽後解約的差別何在
老師不斷重複這是程序,也有提到資料已經在另一個分店
且老師不斷詢問為何不想來,藉此尋找是否有辦法說服
本人以此合約應該還在鑑賞期,並且合約上並沒有記載必須要試聽過後才可以退費
老師自覺沒辦法說服,找了主管來談話
主管也是在重複一樣的談話,不斷嚐試說服於11/17試聽過後再解約,並保證一定解約
我以一樣的問題詢問主管,主管也表示合約上確實沒有規定要試聽過後才可以解約
在此段談話中,主管和老師可能覺得自己站不住腳不斷言詞閃爍轉移話題
個人認為這時必須要堅持本身之解約意願不斷詢問是否可以簽署解約了
最後老師以及主管無話可說,主管走到旁邊裝作無事
讓老師拿出了"課程異動申請表"(解約書)
解約書上須說明申請內容,本人以"經過思考後認為無需補習班之課程,遂申請解約"
簽完後,我詢問老師可否拿回合約書以及貸款申請書和身分證影本
結果老師進入辦公室竟然拿出來,這說明了"資料根本沒有送走"
拿到了申請的資料後,離開補習班隨即打電話給貸款公司
告知貸款公司要取消貸款申請之契約,貸款公司以不到5分鐘的速度馬上解決
也沒有詢問為何解約等等之問題
經過這次的事件,學到了假如真的沒有學習意願,連試聽都不要去試聽
並且要事先知道,契約確實可以帶回審閱,必須明確且堅持自己的意願
似乎也有許多人有類似的消費糾紛,似乎最多的是在學承電腦
似乎都試用同一套方法在銷售貸款,建議經思考後認為沒有必要者
必須盡快解決,千萬不要讓業者一再拖延
最後祝大家不會在有類似的事情
Chih-Lun wrote:
本文個人作法僅供參考...(恕刪)
很多家都這樣玩!不只這一家~
現在的電腦證照補習班都很高價
所以貸款很正常........
只是加入前真的要深思~不要之後揹了債
(因為之後就是你跟銀行的行為,跟他們無關)
Chih-Lun wrote:聽到這邊基本上就轉頭就走了,也不會有後續問題,這種新聞屢見不鮮簽下去真的不應該
於2013/11/15接到赫綵設計學院(補習班)告知了解課程可獲得贈品之機會,想說閒來無事才去聽聽看
進入補習班稍坐片刻後隨即一位老師(業務員)來介紹課程
介紹時間大約從15:00-18:00,在這其中老師先介紹設計學院之課程
並且以改變現狀,讓自己更好,讓家人更好所以才應該趁此充實自己
談話中(補習=增進能力=有能力過更好生活)之觀念不斷灌輸
談話中不斷重複要先報名並先繳納100元才可以參加試聽課程
報名同時還要簽署分期繳款貸款之申請書,並"沒有"詢問是否要以現金繳納等方式之繳費
補習班之契約保證書上明確記載消費者可攜回審閱5日,但老師卻不讓人帶回審閱
本人詢問是否可將貸款申請書(遠東商銀)攜回再作考慮,老師竟說不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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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接到表示是總公司的法務人員來電,而不再是我退費後一直打來要推銷我其他課程的業務,他說公司很有誠意解決問題,要贈送我幾小時的課程,但我沒有答應上課,看在如此的誠意上,就幫他們平反一下形象好了,只是業務員針對業績,要秉持誠信,才能做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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