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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可能遇到的消費糾紛

我在甲地預訂一項商品先付了訂金並簽了名
發售日到貨當天,發現乙地一樣的商品卻便宜非常多,甲地明顯超定價賣,可以說想狠狠賺消費者一筆
我能否要求甲地退還訂金或者要求甲地的售價至少和乙地價差不能太大才合理?
如果對方不肯,那告到消基會有用嗎?或者有其他申訴管道?

另外台灣很多店都敢正大光明不開發票是怎麼回事?
2007-07-11 11: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消費糾紛
應該不行吧

因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自己沒有打聽好消息

試問....你在甲商店...買了鉛筆 50

看到乙商店賣40

你可以去跟甲商店說...別人賣40吔...我要退貨 或者...退我10元嗎

當然不行囉

最近"貓空之牛肉麵事件"

就可知

我覺得可八-因為7天內都可以退換貨不是嗎??
可是他超定價賣,而且貴很多,不就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好像燦坤、屈陳氏、家樂福有買櫃退差價...其它的就沒聽說了...

我算是來亂的嗎?
陳小蓓 wrote:
我覺得可八-因為7天...(恕刪)

七天內退換貨的規定是針對郵購及訪問推銷型產品,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當面買賣的情形,退換貨規定視乎商家自願性,並沒有法律強制規範.

如果是當面買受因產品瑕疵想要退換貨,那是民法裡面有相關規範.
請參考以下網址之部落格文章相關說明

http://popblog.tvbs.com.tw/Blog/Blog_manager/Blog_Content.aspx?NEWS_CODE=20060227174849&NEWS_DATE=2006/02/27&path=ted888&fun=comments
不可
七天內退貨是只有規定例如像網拍
線上購物等等的才有
一般店面是沒有這種規定的
不要再拿這"七天"來壓店家這是沒用的
除非店家自行規定可退(例如costco)

像小七賣的飲料就比大賣場便宜
難道我也可以去跟小七說 你賣的比較貴
我要退錢嗎

你再付訂金時 就已經講好價錢 我記得這樣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他有權沒收你的訂金(假如你不想買的話)

所以以後買東西真的要多比價
我覺得跟消保官說也沒用
因為此商品並非只有甲店獨佔銷售造成哄抬

只能說樓主太急了
沒有先去比價

只要沒有獨佔行為
店家是有訂價的自由
因為他訂多少是他的事
買家可以不買呀
請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除非店家明訂七天可以退貨, 否則按照台灣消保法, 只有訪問買賣以及郵購可以七天內無條件退貨.

至於樓主的問題, 建議您是把問題的內容具體化, 大家也才比較可能正確地回答你的問題, 也就是說, 你到底是買什麼, 價差又有多大, 否則只說買了一樣東西買貴了, 又事先灌輸閱讀者 "甲地明顯超定價賣,可以說想狠狠賺消費者一筆"的觀點, 立場已經事先設定, 那您又何需上來發問呢 ?

另外, 告消基會沒有用, 他只是財團法人的消基會, 你要找的是政府組織的消保官.
不行,因爲這裡是台灣..
台灣的消費模式跟外國不同哦..

何況,甲地賣得很貴,不代表他們賺你很多..
有可能甲地的行銷手法廣告打很大,然後人事費用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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