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到底可不可以去旅館臨檢?不理他們可以嗎?

女會計嫖猛男 愛玩花招 出自頻果日報

性慾強找牛郎遭臨檢 「我不是賣的 他才是」
2007年09月15日


【李菁豪╱高雄報導】「妳是賣淫的吧?跟我們回警局。」「我不是賣的,他才是。他是我叫來的牛郎!」高市警方前晚到一家汽車旅館臨檢,在一房間內發現一名年輕女子和一名中年男子,衣衫不整、共處一室;依經驗判斷,懷疑年輕女子賣淫。不料女子當場反駁說她才是嫖客,聽得警方當場傻眼,才知這是起罕見的「女嫖男」性交易。
罕見交易

高雄市警局苓雅分局一組、二組和民權路派出所警員,前晚十時三十分許,到高雄市學源街的「威尼斯精品汽車旅館」臨檢,逐一查驗每間住房的房客身分。當警方查驗到二○二號房時,衣衫不整的吳姓男子(三十八歲,高市人)出面應門並同意警方入內臨檢。
稱花錢找比較省時

警方一進房間,看到包裹著浴巾的二十二歲女子(高市人)坐在床上。眼見年輕辣妹和中年男子衣衫不整共處,依經驗判斷是起男人嫖妓的性交易,警員遂走向該名女子,對著她說:「妳是賣淫的吧?跟我們回警局。」

不料,該女竟當場駁斥:「我不是賣的,他才是。他是我叫來的牛郎!」警方當場傻眼,轉頭問吳男:「她是嫖客?」吳男低下頭,低聲承認說:「她花兩千五,叫我跟她做一個小時。」警方此時才發現這原來是一場「女嫖男」的性交易。

「年僅二十二歲、身材豐滿、臉孔漂亮的辣妹,竟需花錢嫖中年男人?」警方實在難以置信。自稱在貿易公司擔任會計的女子對警方說,她因性需求較大,又沒有男朋友,有時會到PUB、舞廳或網路上,找男人玩一夜情,「但找男人有時也很費功夫。」她為節省時間,偶爾會直接花錢找男人,「我就是看到報上小廣告,打電話叫牛郎來陪我。」她並自爆:「我喜歡很猛的男人。」
牛郎:她喜歡肛交

吳男則向警方說:「她一個小時要了兩次。而且她還喜歡玩花招,要求一些高難度的姿勢,真是有點累。」他私下向警方透露,他跟該女子聊天時,她自述超愛嘗試各種不同性愛方式,口交、肛交都喜歡,「不過,我沒跟她做後面(肛交)。」

吳男被帶回警局後,一直央求警方別通知他太太,「她不知道我在做這個(男妓)。」他供稱白天在工廠上班當工人,因背負一百二十萬元債務,又要養太太及兩個兒子,「為多賺一點錢,我從上個月開始兼差(賣淫)。」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意圖得利與人姦宿罪嫌,將吳男送辦;吳男可能被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女子則以證人身分被飭回。


2013-07-14 10: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察 旅館臨檢

k85403500 wrote:
女會計嫖猛男 愛玩花...(恕刪)


你是吳男?
M013763481

旅館通常都什麼時候臨檢

2025-02-24 17:10
主題到底是啥意思看沒有

女的重口味?

夜店咖跟春吶咖女生玩的更嗨啊

你們幾個一起上吧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現在娼嫖都罰 為何女方沒事?這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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