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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房東遇到惡房客,法律竟然全面保護壞人

真的是氣到不行了

家裡辛辛苦苦地貸款買了一個公寓。為了可以繳貸款,因此決定將房子出租。賣我們房子的仲介替我們找了一個房客。沒想到這竟是惡夢的開始。

這傢伙從一開始付了兩個月的訂金,加上一個月的房租後就再也沒有給錢了。一開始有要求仲介協助我們把他弄走,但花了幾個月的時間,這個惡房客人還在。到後來仲介也不理我們了。我們只好選擇走法律途徑(雖然很多人告訴我們,最好是給她搬家的錢,拜託她搬走。)

跑了法院幾趟,付了很多什麼手續費,雜費之後,終於進入程序了。過了兩個月終於收到一份調解書。我們同意調解之後,調解當天,那惡房客還真的出現在法院,同意調解。在調解委員面前搞了一個多小時後,那傢伙也同意在一個月後的某天要搬離。

好不容易等了一個月後,她當然還是住得很爽。之後,我又必須請假,跑法院再次遞狀。又過了大概一個多月,終於收到法院來的執行通知,時間是在“一個月後”… 好吧,就再等。

好不容易一個月又到了,當天早上書記官陪同當地兩名警察,原本以為那天就可以把這傢伙給弄走的,想不到那天只是強行進入裡面拍照而已。然後書記官問她,妳還需要多少時間才可以搬走?天啊,免費讓她住了這麼久的時間,到現在還要給她更多的時間!那傢伙說一個星期後,書記官接著說,看妳東西這麼多,一個星期應該不夠吧。那給妳兩個星期好了…

其實打這篇文章到現在,我的手一直都是氣到在發抖的。

就在前幾天,終於又收到法院來的通知了。強制執行的時間訂在三個星期之後。可是上面竟然寫說要我們自己找搬家公司,找放置她的物品的地方,費用全部算在我們房東身上!

這到底是什麼狀況?? 從頭到尾,我們跑法院,繳了一堆錢。這傢伙呢?這段時間安然地住在“我們家”。到最後一刻,我還是一樣要花搬家的錢來請這位垃圾走。而且屋內她的財產,我們也沒有權力來扣押做變現的動作。

有誰來關心這段時間的貸款費用,房東到底付不付得出來?!?! 有房子的人並不都是有錢人好嗎??

今後我們再也不會再租房子出去了,這個法律離譜到極點!早知道結果是這樣,一開始我們就聽從他人的勸告,直接幫她找房子,付錢幫她搬家就好了。不需要搞這麼久,花更多的錢!

不好意思寫這麼長... 只是希望Mobile01的房東們在今後都能小心,保障自己的權力與安全!
2007-06-04 12:54 發佈
法律本來就是偏向保護房客的....
遇到惡房客真的是拿他沒輒, 除非你動用法律以外的力量....
Cliefreak wrote:
真的是氣到不行了家裡...(恕刪)



是的
基本上法律認定有錢買房子租給人家的人是有錢人..
是相對的強勢.
沒錢買房子要租房子的人是相對弱勢
所以要保護弱勢的人..

不被欺負..

所以出租屋子真的要想的非常清楚
一開始怎麼會委託仲介找,而不是自己面試房客?
唉~~
台灣這個地方真的是只保護壞人,之前有朋友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只是沒有這麼惡劣。
當時我幫朋友尋找相關的法律書,有位作者是一位專門打租賃官司的律師。
他在書的結語下了一個結論:台灣的法律並不一定會保護好人,法院都是站在房客的立場。一旦打起官司,房東毫無勝算的機會。
難怪台灣的黑道越來越猖獗,因為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好人,在無計可施時,只能循求非正當的管道來解決。假如台灣的司法再不作任何革新的話,台灣的守法的人會越來越少。
這是台灣社會的悲哀。
如果將水電切掉, 斷水斷電看他怎麼住?
唉~
看到樓主淒涼的遭遇,不由得也感慨萬千,
小弟也算是法律人,但是說實在的,
真的完完全全守法的人通常是吃大虧的!
俗話說:「不怕被人告,只怕去告人。」

像是樓主的例子,老道的律師(或者說奸詐的律師)會建議直接把房客東西變賣(保險一點可以請里長作證有哪些財產),房鎖直接換掉!
讓房客來告你,到時候就算輸,也是輸大約你變賣財產的錢,如果他還有積欠房租,還可以直接抵銷掉,
更何況房客可能根本無法舉證他的財產價值多少,更別說若積欠房租,他搞不好還溜之大吉,連告你都不敢告!

但是,身為法律人,我也沒辦法直接教求助的人上面的作法,只能說甚麼起訴請求所有物返還之訴等鬼話,
一點用也沒有,畢竟就算去告,通常會贏也都是慘勝啦...

所以說,有時候真的很矛盾,真的希望自己能當比壞人還壞的人,去整整那些作威作福的人...
希望樓主以後能遇到好房客,忘掉之前的不愉快囉。
朋友有類似你的情形發生,當初發生時,我們這些"好"朋友也是說要循法律途徑解決.
後來也是拖到快吐血.(好像半年?)
直到有熱心的"壞"朋友出面協調,一個星期就解決啦.
費用就是海產攤擺一桌吃吃喝喝(當晚我們這些"好"朋友也去做陪,大伙喝到掛與吐,4000元有找!)
唉///我們這些"好"朋友真的是無言!
這就是台灣的奇蹟啦
yes~同意
詢問律師看看~~租約到期斷水斷電是否違法
沒有違法的話~~就給他全斷了..........................
我想過最惡劣的就是把環境用的很惡臭
不過這樣自己也能忍受................................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真有這種厚臉皮的人!!!!!

看來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差, 或許找蘋果日報會比上法院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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