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999也是假的!
因為噪音跟路霸,我使用新北市1999很多次,但只比打派出所狀況好一點,比打110更差。
但110不會給你案件編號,也沒能查詢自己回報紀錄,所以還是取高不成低不就的1999。
其實也知道1999畢竟是中介單位,收到的僅是他單位與舉報者的資訊,真不真實?有沒有效?接聽者根本無從所知!所以說真的,不要把情緒化反應丟給1999接聽人員。
這個對象,我針對噪音與路霸的舉報是從101/05月開始的,之前還有神壇與小型工廠等等的舉報,很多是不了了之,尤其知道打派出所電話更會不了了之後,這對象幾乎都是被我報1999。
噪音部分,我把環保署跟環保局送監察院了,但環保局硬是要我吞是我不配合環保局,而非他們測不到洗車場噪音,把我的錄影檔都當成無效,把我要求到家測量卻被晃點的兩次紀錄抹煞。
所以,類似事件糾出執法者荒廢職務怠惰勤務,甚至指出疑似違背背法令或偽造事實的回報便成了我順便的興趣。
SO~廢話不多說,因為剛好上傳完成~
錄影檔上傳youtube
http://youtu.be/-w6JzS57Hhs
錄影檔譯文(同youtube內影片說明)
2013/03/23 pm07:51起始
位置:新北市中和區~
雖然這不是我唯一錄到中和一分局使用偽造事實回報1999的錄影檔,但這會是最簡單讓眾所周知細部,也能讓警方作自清調查時最簡單明瞭的一檔。
播放至10:25 車進來了~
播放至10:55 拉上簾子,要佔用騎樓工作了~
播放至13:03 高壓水槍出動!
播放至13:28 改裝車 838-??? 出門囉~(該地址頻繁進出六台改裝車,那是另外的事,這檔案就是明確警察偽造事實回報的部分。)
播放至15:31 改裝車 637-??? 來囉~
播放至27:00 條伯伯終於到了!(抱歉!這是俗稱,這警察年紀應該比我還小... ...)
播放至27:31 正在洗的車開進去了。
播放至27:42 條伯伯拿起無線電開始通話。
播放至28:17 條伯伯拿起相機取證。(有閃光燈喔!)
播放至29:03 條伯伯要走了??
播放至29:14 調好焦距,我回位置上打給1999幹譙了,先回報案號,然後先說單位應該還沒回覆,但我已經看到執行狀況要回報了!等帶案號查訊後,1999的確還沒收到回覆,我就直接把警察先勸離車輛再蒐證的狀況回報了,會有偽背事實的回報,並要求警方回電。(一天錄到兩個偽造事實回報的事件,第一個要求發文,第二個回電。這是第二個。)
播放至33:47前通結束,已經收到簡訊回覆,拉好簡訊回復畫面,拿相機來錄~(這時候Line一直響是做啥?)
之前某大學生自行蒐證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為的不就是不要被抓包違法?
但警方自己謊造到場事實,濫權姑息,不又是另一種該被蒐證檢視的行為?(不然十個月來,我報的典型營業型路霸都是假的?聞風不動也不用改善?)
----------------------以下為2013/05/20加註---------------------------
1999依然是假的,但問題跟源卻不在1999本身...
昨天再報了1999相同事件,上次抓到的是南勢所,所以這次南勢所依舉報內容,到場發現事實則不勸導接告發。只是業者依然不理會被告發內容,依然持續違規~~
該業者從2012/05/11遷至此,每一台車輛都是在騎樓清洗,越洗越靠外,工作人員都在占用到柏油路上了~
開單告發也要有能讓業者改善的效力在,不然依3/23南勢所副所長向民視新聞記者所表達的不符比例原則,可不可以也套用到違規左轉等等交通違規??(我可不可以在南勢所轄區收到一張闖紅燈紅單後,在一小時內闖紅燈免罰?因為南勢所副所長說這有比例原則的問題?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該以何者為先?何怎為次?)
送上錄影檔http://www.youtube.com/watch?v=V3y4K4mQ8bk供南勢所參考,也可以順便交待3/23為何我要一天報到七次!!因為次次不同車呀~業者擺明不想守法了,這一檔夠明確了吧?
接者,這裡的噪音主管單位,新北市環保局!要不是我2/23當日的錄影紀錄檔隨者外接式硬碟壽終正寢,最早被我拱的就不會是警方,而是環保!2/23在我指定的時間,前後幾分鐘剛好停止機具,而剛過我指定時間時,業者正要開始洗車,卻被環保稽查喊住~~想當然對方動作絕對停止!
以我在監察院跟新北環保局交手的經驗,都指向紀錄是絕對的!環保人員是絕對專業的!那我2/23喪失的錄影檔當然不能說什麼了。
只是好巧不巧(還是這已經是常態了?),又錄到一個!http://www.youtube.com/watch?v=GZ-a0uZoS0Y
可以明確知道新北環保稽查的檢測方式!!錄影檔內,環保稽查是在業者不動機具時檢測,檢測完畢業者馬上使用機具!但環保稽查不會因為當場又開始使用機具而再檢測!!這就是環保稽查!!
這部分,環保稽查還只有回報1999,還沒傳給我案號。但05/19晚間告知我的當時測量是68~69分貝之間,再比對錄影檔內容,應該不難知道噪音程度與造假方式了~
該次錄影檔的新北1999案號為:F1020519106,密碼:3676。
----------------------以下為2013/05/23加註---------------------------
環保署結果出爐,案號是:27576512,噪音源是噴槍,測出67.8分貝。但錄影檔可以看得到也聽的到「高壓水槍在檢測時未作業,檢測完隨即使用!」環保稽查不會因為機具聲出現了而再測量,而是只要有數據了就可以交差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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