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在今年1月初離開了上一家公司,前雇主請我多留下來幫忙一週,並說絕對會發年終給我先別說我在今天才領到上個月的薪水....最氣的是薪水裡面並沒有包含年終難到真的是口說無憑嗎???在年前離職的員工就沒有年終可以拿嗎?剛才前雇主還對我說,不然我私下補給你兩千.....我原有的年終有兩萬...當我乞丐嗎?
sylviechang wrote:小妹在今年1月初離開...(恕刪) 我想到整人專家裡的一段話....胡 真: 我叫胡真,6歲出來擦鞋貼補家計,8歲賣血救老母,10歲大專聯考得第一,15歲得十大傑出青年獎。我覺得自己高大英俊,葉子媚是個賢妻良母,兩百塊最聰明,戈巴契夫頭髮最長,海珊總統最不愛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