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報導加班薪資問題的新聞,有些疑問~
依政府發布的年假時段,公司有權力,一定要員工來上班嗎?
會這麼問,是因今年真的還是如前輩所說,過年,主管會要求員工來上班,即使沒啥大事,也是要來個2~3天...
但,遇問題,根本也解決不了,因為供應商或其它相關的不同部門,沒人上班,問題還不是要等著被解決,唉~
身為員工們,縱使有再不願意和反感,也只能壓著接受,真不知到底是公司問題、主管問題、還是合作的日本公司問題!
或許,有人會說,這年頭,有工作做,真的就該惜福偷笑了.
但,每個人辛苦了整年,總有權力好好放個假吧!
問了哪幾天可來,看似客氣的問,但其實如同聖旨一般,你~就是要來,主管覺不滿意,那就依他希望的日子來,反正公司有給錢,沒有虧待員工喲!...這樣,還有問的需要嗎?(也許有問是給員工面子,沒問是剛好而已吧!)
是代工廠(英業達)都這樣嗎? 還是部門問題? 或合作公司的日本精神問題?
電子業是血汗工廠,還是各行各業都有此現象~
平時已是責任制了,現在還要強迫制...也許,給錢的,永遠都是老大吧!!
基本自身工作必須盡責沒錯,但基本員工應有的休閒也不該被剝奪吧?
iec.dakar wrote:
看完報導加班薪資問題...(恕刪)
我還情願來公司加班 過年到處都是人 有加班費的話 還不如來公司
預計過年會去台南 到時在UPDATE我在高速公路會塞多久
我2008/3/22跟2012/01/14都在家睡到下午五點....
freeman1212 wrote:
我也希望過年可以到公司上班, 年後再補修一星期, 沒加班費也無所謂.
非假日到旅遊景點住飯店, 品質高又超便宜, 而且路上都不會塞車.
補休...很難吧,遇到的公司,幾乎都是補錢了事~
Kevin4931 wrote:
過年上班不是2倍薪水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寧願過年上班!
不用發紅包, 還有加班費拿
等過年人潮散去再拿錢去玩更舒服!
2倍薪,難喔!多數算的很精,避開勞基法規定,除夕到大年初三,才有2倍,其餘可能只能乘1.6倍左右.
940nw wrote:
過年後正常上班
沒得玩


參考看看~
勞基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三十九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1、「過年期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2、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但是放假日(過年期間)雇主已有給付一倍薪資,所以只要再加發一倍薪資即符合勞基法規定。
3、一般公司過年期間加班費一定優於勞基法規定,如果老板太摳只願照勞基法標準發給,因為(第37條規定: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39條規定:休假日工作雇主需徵得勞工同意),你們可以選擇放假不需配合加班。
(謎之音:不配合,那考績也別想太好...)
不過,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按版主所述,您們應該是沒得選...畢竟人是活的,要想有飯吃,就得依公司指示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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