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民主人權>尊重包容 讓社會更美好(沒有絕對啊~ 我只是說大多)台灣民主人權>自私自利 專門把痛苦建立在他人身上(住了這麼久 很肯定100%)AL168 wrote:不過就是個大欺小, ...(恕刪) 那台灣不就是民粹?警察固然常常顧人怨也就是有牌的流氓但是當需要鎮壓時反而被民眾和民代弄掛那是不是以後不用警察了?給你們當就好啦!
美國的人權是給守法的人的福利,不守法的人則給予嚴懲,如此才能保障守法的人安全,大家知道守法就能享人權,犯法就要受處罰,大家有這認知,社會也才能達到和諧,因此警察公權力很重要,因為挑戰他等於直接挑戰法律與社會和諧。在台灣完全是相反的,人權是給犯罪者使用的藉口,法律則是紙上的一堆字,沒被抓到就不算犯法,因此大家都存僥倖心理不守法,小至交通違規,大至殺人放火,整個社會都不守法,也沒人鳥法律,想守法的人無所適從,因此大家都亂,當然警察也不知從和抓起,也沒人想鳥警察,而犯罪者又有人權加持,警察更是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這就是台灣!我不懂你這篇想表達啥?美國警察很壞?台灣警察很好?你應該瞭解更深層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