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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消保法第19條並無試用期或鑑賞期等文字!!應為七日退貨期

每次上網購物
都會發現什麼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
認真研究一下
發現法條是這樣寫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所以
解釋上應該是所有網購商品都有七天的時間可以解除買賣契約
也就是可以退貨

我想
網路購物七日退貨期間
是給雙方一個機會
因為可以退貨
消費者可以不用看到實體下去購買
不然你我為什麼要買看不到摸不到的東西呢?

另外
如果內衣褲、軟體影音商品覺得有七天退貨期
會影響到後續銷售行為
那請不要拿到網路上來賣
不要又要網路的方便性
又不要給消費者承諾

如果你無法承受退貨的壓力
那應該要轉實體通路
不要在網路上販售

也不要說在實體商店試用後
再去網路商店購買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實體商店跟網路商店是同一家業者嗎
那大家都不給試用
社會怎麼進步

這才是符合法規
不然都在玩文字遊戲
會吵才會贏
那這到底是誰獲利阿....

請正名網路購物七日退貨期
不要用鑑賞期、猶豫期、試用期等法條名稱

2012-12-18 16:56 發佈

zphone wrote:
每次上網購物都會發現...(恕刪)

有個地方不是很懂
沒使用如何做鑒定?
哈哈!這樣他們自稱得遵守店裡的法條,消費者就搬出國家法條

沒辦法啊!國家>小店咩

反正該退的貨,一定要退,才不會對不起自己啊

但七天無條件退貨只限於「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

才享有購物後七天內不必理由退貨還錢的權益

實體消費並不在七天鑑賞保障內

不然就會有奇怪的民眾以奇怪的讓人啼笑皆非理由要求退貨

那又有誰保障店家
zphone wrote:
每次上網購物都會發現...(恕刪)


這東西是一體兩面的..而且說實話消保法就某種程度來說是一部惡法.....

如果多數人的公德心跟不貪小便宜能正常發揮的話..商家也不會寫這麼多了啦...

他們何嘗不知道客戶最大??.........但有時..嗯..你了的............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zphone wrote:
每次上網購物都會發現...(恕刪)

試用期、退貨期、鑑賞期都好,是適用於有道德的消費者
商品不符使用、不符合期待等退貨,我都覺得合理

我有朋友在商店街賣行車紀錄器和衛星導航,他說每次連假,就有一堆人用「借」的方式跟他買東西,連假結束後退貨率高達五成。

加他黑名單?換個帳號再來一次就好了,申請E-mail跟喝水一樣簡單

後來我朋友也收起來不做了,被這些惡意消費者弄垮,對社會、企業並不是好事,當然很多人會覺得開店就是要風險自負,但將心比心,若你的家人在該公司上班,或是你是老闆,你該如何面對這些惡意消費者?

曾經有幸和Pchome線上購物和Yahoo購物中心的員工認識,他們說利用七天退貨期的消費者有一成之多
也就是說,當你在網路上買東西,你有一成的機率是會買到別人用過的東西

善用七天退貨期和濫用七天退貨期是兩回事,我覺得要達到買賣雙方平衡,必須先做到「網路實名認證」,買賣雙方在申請帳號時都要提供身份證明才能交易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zphone wrote:
每次上網購物都會發現...(恕刪)

本來就一定可以退
但這是完全只保障消費者的惡法
對商家沒有任何保障
無法承受退貨問題,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在網路上賣

zphone wrote:
每次上網購物都會發現...(恕刪)


這些立委的 就是很豬頭! 遇到某一些產品礙於衛生還真的無法退換貨
zphone wrote:
另外
如果內衣褲、軟體影音商品覺得有七天退貨期
會影響到後續銷售行為
那請不要拿到網路上來賣
不要又要網路的方便性


女性內衣 那餅這麼大 怎麼可能放過呢! 軟體影片類 不能退換貨 早就是公開的秘密! 所以很少看到網購軟體 目的就是 誰知道你有沒有copy
zphone wrote:
消費者可以不用看到實體下去購買
不然你我為什麼要買看不到摸不到的東西呢?


很多人去是 門市看商品 然後再網購! 因為網購比較便宜 但卻沒想過 廠商早就看穿這種心態 所以網購商品也可能是別人退換貨來的
zphone wrote:
如果你無法承受退貨的壓力
那應該要轉實體通路
不要在網路上販售


店面租金的壓力 不是開店的人沒有感覺的
zphone wrote:
也不要說在實體商店試用後
再去網路商店購買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實體商店跟網路商店是同一家業者嗎
那大家都不給試用



台灣人常幹這種事! 特別是很多學生 要交報告就先叫一台 pc 來 算好時間 等報告做完 pc再退回去

zphone wrote:
每次上網購物都會發現...(恕刪)


我比較好奇是如果產品已經有拆封過還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胎歌的爹 wrote:
我比較好奇是如果產品...(恕刪)


看產品類別! 如果是 內褲 絲襪 就無法退換! 至於消保法訂 看不到商品的交易可以無條件退換貨法律就是立法人豬頭的地方
5年多前的討論~現在看還是覺得這是個惡法!!
以前在網購平台待過!!台灣人的鑑賞期濫用是多可怕!!
1. 賣出去高階單眼相機幾乎都退貨~一堆婚禮攝影師拍一個周末然後再退貨的!!是當大家查不出你兩天拍了2千多張唷!!
2. 還有大學生為了要拍短片,買DV再退~影片還忘了刪
3. 很多還各大平台輪流訂~~半年用免費的~在換機種~再半年!!
4. 訂了退訂了退~不接電話!還跟AXXP靠么送太晚,最後晚上送到隔天一早要退的...
5. 操作不當弄斷了東西說一開始就是壞的!!偷偷換制內容物的...
6. 動不動就威脅要告消基會!!就是看準店家不想跟你跑法院!!要多沒下限就多沒下限
7. 有些拿整新品跟福利品當新品賣的店家無所謂!!但有良心的店家就該吃虧??

真心覺得無限制的放縱~最後就會變成劣幣逐良幣
會覺得無條件退貨OK的~你如果上網路賣東西請告訴大家帳號!!
相信社會會讓您很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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