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倒楣~
一下班就出車禍~
在彰化市的中山路跟旭光路口~
一綠燈
我往從彰化基督教醫院方向往員林方向左轉~
剛好也被對向來車要右轉的汽車撞到~
通常被撞到時都是汽車馬上煞車~
但是對方一撞到我~還拖行了一段距離~
所以我就跳車翻了幾圈~
最好也跑去警察局做筆錄~
而且~他整個車牌都塞到我的後車輪下~
她老公還說~~~是我騎過去才會把車牌捲進去~
靠~
原本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但是一被撞到~正找那位小姐理論時~他就一副傲慢的態度~
那位小姐說:不然要怎樣啦~不然等警察來阿
我就說:你撞到人不會踩煞車~
各位大大~我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呢?
※對方的駕照已經過期了(我沒看錯的話應該是2004年就過期了)
※我已經完成筆錄
※我確定我轉彎的地方不需要二段式左轉
※順便附上幾張照片給各位大大看吧~THX
andrew701210 wrote:
好熟悉的路口,小弟在...(恕刪)
警察做筆錄的時候~
拿了一疊紅單給我看(應該說是白單)
警察說~你知道這個路口沒有二段式左轉被開單的是有這一疊
當時我有點傻眼(因為我印象是不用二段式左轉的)
我就說:這條我不用二段式吧~而且也沒畫待轉區阿~
警察說:你自己回現場看阿~
之後我就很納悶~~~
最後我去問另一位警員
他說~~~我那條左轉或右轉都不需要二段式~
只有省道(中山路)要轉的時要才需要二段式~
最後筆錄要簽名了~
我就跟做比路的那位警察說~你們有一位員警說那邊只有省道轉的才要二段式~
他就說~那位說的~~~(我們當然不好意思指出來)
最後~我筆錄做完~跑回現場看~~~果然不需要二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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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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